今年以來,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場監管風險和壓力最大”突出問題,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緊密相關、性質惡劣的民生領域違法案件。為震懾違法者,警示經營者,7月15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三批典型案例。
蒸面里添加罌粟殼
2020年8月,安康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對漢濱區張灘鎮小胡蒸面進行線索核查時,發現華某某在蒸面加工中添加了非食用原料罌粟殼,遂以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當地公安機關。2021年11月,漢濱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安康市市場監管局對華某某作出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行政處罰。
物業公司違規收電費
2021年12月14日,甘泉縣市場監管局在延安新宇物業甘泉分公司轉供電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向陽光園4號樓16家商鋪收取電費價格高于國家規定電價,合計多收電費7.0398萬元,涉嫌價格違法行為。鑒于該公司積極配合取證,主動向商戶退還多收電費。2022年4月8日,甘泉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處違法所得0.3倍罰款計2.1萬元。
酒館經營無中文標識啤酒并向未成年人銷售酒水
2022年3月,安康市石泉縣市場監管局接該縣公安局移交的片刻瞬間休閑文化娛樂酒館向未成年人銷售酒水案件線索。經現場核查,該酒館43瓶1664白啤(ROUGES)無中文標識,瓶身僅有外文標識標簽,且有記錄證實該酒館向多名15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銷售酒水,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石泉縣市場監管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無中文標識白啤43瓶、違法所得0.11萬元,并處罰款0.4萬元。
食品虛假宣傳被罰款2萬元
2022年5月,西安市新城區市場監管局在執法檢查時,發現馱中駝食品店在經營中存在夸大保健食品能夠預防治療疾病虛假宣傳、欺詐老年人等違法行為,且當事人宣稱駝奶粉可用于艾滋病和癌癥治療、用于疾病預防和治療,但無法提供相關佐證依據,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之規定。新城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糾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萬元。
診所使用過期藥品
2022年4月,寶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寶雞市金臺區某診所使用過期藥品。執法人員隨后對金臺區某診所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診所貨架及診療區內的9種藥品超過有效期,隨后即采取扣押強制措施并立案調查。寶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沒收全部違法物品和違法所得,并處罰款10萬元。(記者 謝斌)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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