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2 14:16:38 來源:群眾新聞
■ 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
■ 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
■ 2024年起,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同意可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合格生源中組織校考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3月31日公布《陜西省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方案》提出,我省將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省級統考由全省統一組織考試,2024年起我省開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和書法類6類省級統考,不再組織播音編導類專業基礎課統考。戲曲類專業的考試方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2024年起,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同意可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合格生源中組織校考。除教育部同意組織校考的高校(專業)外,其他高校(專業)均不得組織校考。高校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50%+(省級統考成績÷省級統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滿分)×50%。
《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藝術類專業考試考評人員和考生特殊關系申報制度,凡在規定時間內有指導、被指導關系或有親屬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考評人員和考生,均須在考前主動向學校申報,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方案》提出,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
高校要嚴格開展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復測,對于審查或專業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對于通過弄虛作假等方式騙取錄取資格的學生以及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記者 呂揚)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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