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陜西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保證陜西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質量,根據《陜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近日,省科技廳修訂印發《陜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對省科技獎相關內容做出規定。
《細則》明確,省科技獎每年評審獎勵一次。省科技獎所授予的個人、組織,是指在陜的個人、組織或者與其合作的其他地域的個人、組織。其中,第一完成單位應當為在陜注冊或登記的組織。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應全職在陜從事科學研究或技術開發工作,且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此外,《細則》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創新驅動秦創原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等獎項進行了明確。
最高科學技術獎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3名,可空缺。創新驅動秦創原獎不分等級,分為創新驅動秦創原杰出貢獻獎、創新驅動秦創原貢獻獎兩個類別,可空缺。創新驅動秦創原杰出貢獻獎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1名,創新驅動秦創原貢獻獎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5名。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不分等級,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2名,可空缺。
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設一等獎、二等獎兩個等級,科學技術進步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各等級單項授獎人數一般不超過6人,授獎單位不超過3個;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一般不超過15人,授獎單位不超過10個;二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一般不超過10人,授獎單位不超過7個;三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一般不超過7人,授獎單位不超過5個。
《細則》還指出,兩院院士、近5年以來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省科學技術最高成就獎獲得者、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可3人聯合提名1項最高科學技術獎;每人可獨立提名1項除最高科學技術獎和創新驅動秦創原獎之外的其他省科技獎。近5年以來國家科學技術二等獎第一完成人、省科技獎二等獎及以上第一完成人,可2人聯合提名1項除最高科學技術獎和創新驅動秦創原獎之外的其他省科技獎。創新驅動秦創原獎的提名由省人民政府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提名。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記者 王嘉)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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