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述職評議工作,是銅川市印臺區新一屆人大常委會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踐行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項具體舉措,是依法履行監督權的重要體現,更是體現了任命人員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的憲法理念。
近年來,區人大常委會不斷強化任后監督,堅持每年人代會上要求任命人員向代表報告履職情況并組織全體代表進行滿意度測評。今年,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首次對任命的區政府1名副區長和4名組成部門負責同志開展述職評議,通過“四步監督法”,打出一套環環相扣的監督“組合拳”,以監督之力激勵干部擔當作為。
優化制度設計,讓評議方向不走樣
為扎實開展好述職評議工作,區人大常委會牢牢把握新時代人大工作新思想、新要求,在總結近年來述職評議工作好經驗、好做法的基礎上,優化評議工作流程,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出臺了《關于區“一府一委兩院”有關負責人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履職情況的實施辦法》,從“察、述、議、評、改”五處發力,對述職評議工作的內容、程序等提出了更為明確的要求,進一步提升了述職評議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權威性。
據了解,為科學合理安排評議對象,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反復醞釀,在與組織部門溝通的基礎上,提出述職評議初步人選,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確定了評議對象名單,制定了《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對任命的區“一府一委兩院”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述職評議的工作方案》,明確了評議重點、工作步驟,并成立了以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為組長的五個述職評議領導小組,開展述職評議前期調研。
明確述職內容,才能充分體現述職評議的目的和側重點。區人大常委會從5個方面進一步規范了述職內容,要求評議對象認真總結任現職以來工作開展情況,重點圍繞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職責,貫徹落實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和接受區人大常委會監督,履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今后努力方向,辦理代表建議及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常委會主任會議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通過這樣的規范,保證了述職報告的針對性、高效性,充分體現了人大監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開展民主測評,讓評議過程更客觀
進入調研階段,調研組深入評議對象所在單位及相關部門,采取現場查看項目、查閱資料、廣泛征求意見、走訪人大代表和服務群眾、座談交流及個別談話等方式,了解評議對象履職情況。在個別談話人員選擇上,除班子成員和中層科室負責人外,還聽取了相關領域人大代表、服務對象和包抓村負責人的意見,不斷擴大調研的覆蓋面。各小組在充分調研、認真分析的基礎上,形成了客觀全面的調研報告,為述職評議奠定了堅實基礎。
參與調研的人大代表感慨地說道:“以前總覺得人大任命干部投過票就結束了,任命人員具體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樣的成績我們也不了解,這次述職評議給我們提供了一次好機會,讓我們對人大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情況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
為全面客觀掌握評議對象的履職情況,常委會召開前,各調研組還向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等6個部門發函征求對評議對象的意見建議,重點了解依法履職、服務群眾、接受監督等情況,并在常委會會議上向組成人員予以通報,供測評時參考。
突出現場述職,讓評議工作有實效
在印臺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5名評議對象依次走上匯報席,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任職以來依法履職情況,接受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滿意度測評。
“針對人員少、任務重的實際情況,對于上級提出的審計‘全覆蓋’要求,請問審計局高局長在工作中是如何推動和落實的?”
“我想問一下,司法局局長在提升群眾知法懂法意識上有哪些創新舉措?”
“針對代表提出的‘王石凹街道炭莊塔村至工業遺址路段拓寬’的建議,請問交通局局長將如何辦理?”
提問者開門見山、一針見血,回答者不遮不掩、態度真誠。整個詢問過程“辣味”十足,切實達到了紅臉出汗的效果。詢問環節結束后,常委會組成人員對 5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職情況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了滿意度測評,測評分滿意、不滿意兩個等次。為確保測評公平公正,還確定了兩名計票監督人負責計票全程,并當場公開測評結果,現場氣氛嚴肅而有序。會后,司法局局長賀國杰表示:“作為人大任命的干部,定期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履職情況,是我的分內職責。我將把本次述職評議作為一次尋找差距、改進工作的過程,對組成人員提出的意見照單全收,自覺接受監督,不斷提高履職能力。”從測評結果看,區人大常委會對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的工作總體上是滿意和肯定的。多數組成人員表示,這次報告,比的不僅是各位任命人員的個人成績,更是整個部門依法履職的成效,通過審議履職報告,進一步了解政府部門的工作成績,工作質量和群眾滿意度如何,強化了部門負責同志依法履職的使命感和緊迫感。
精準運用結果,讓評議監督更有力
評議是手段,督促整改、促進工作才是目的。測評結束后,區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根據審議和滿意度測評情況,形成了對評議對象履職報告的審議意見,提交主任會議討論后,連同滿意度測評結果,以常委會文件形式報送區委,印發區“一府一委兩院”,并反饋評議對象本人。評議對象將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并在審議意見交辦之日起2個月內,向區人大常委會書面報告審議意見落實情況。
“這次述職評議是區人大常委會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動實踐。我們的審議意見印發后,各工作委員會將不定期對評議對象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后續還將在常委會上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對測評結果不滿意的,經主任會議研究后,進行二次評議。如果仍有代表對測評結果不滿意,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報告區委處理。通過這一系列流程,不斷激勵和督促區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干部更好地履職盡責、勤政為民。”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根銀介紹道。
下一步,印臺區人大常委會將緊緊圍繞新時期人大工作特點,正確有效履行監督職能,把開展述職評議工作作為提高監督實效,促進部門依法行政服務人民的有效途徑,積極探索創新機制,真正做到把代表監督、群眾監督貫穿述職評議全過程。(孟星辰 通訊員 賀瑞雪)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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