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陜西省醫療保障局發布了關于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及上門提供醫療服務收費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自2023年12月1日起,上門醫療服務發生的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按門診醫療費用結算。
通知明確,新增“上門服務費”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經衛生健康部門準許開展,公立醫療機構派出符合規定資質的醫護人員為居家患者提供上門醫療服務(包括“互聯網+護理”等)的,采取“醫療服務價格+上門服務費”的方式收費。其中醫療服務、藥品和醫用耗材收費,適用本醫療機構執行的醫藥價格政策,上門服務費由公立醫療機構自主確定。非公立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以上為患者提供上門醫療服務發生的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按門診醫療費用結算。
通知要求,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上門醫療服務,已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長期護理保險等方式提供經費保障的,醫療機構不得重復向患者收費。
通知強調,公立醫療機構應按照行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加強上門醫療服務管理,完善服務流程,規范服務行為,強化醫務人員培訓,向患者提供安全有效適宜的上門醫療服務,并做好價格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記者 馬相)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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