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西安市“雙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近期西安市多部門聯合行動,針對校外培訓機構、公司或個人以招生入學為名,散布虛假信息,宣傳或組織集訓、“點考”及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
西安市對4起違規校外培訓行為進行了通報——
案例一:
無資質托管機構。張某某以個人名義,在雁塔區郝佳城市花園小區內以“為名校招生”為由,違規組織“考試”。聯合行動組現場責令立即停止考試行為,查封現場所有試卷(含草稿紙張)及參考學生簽到表,當場解散學生。經核查,該場所無辦學資質,違規開展培訓,并且有償組織考試。根據《行政處罰法》和《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經雁塔區教育局研究決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69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其他問題由公安、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案例二:
碑林區朗文科技培訓中心(科技類培訓機構),負責人馬某某在碑林區咸寧西路28號思源智谷6號樓違規組織選拔性考試。聯合行動組現場責令立即停止考試行為,當場解散學生,清退違規收取的所有費用。區科技局約談公司負責人馬某某,向其宣講“雙減”政策,對組織考試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區市場監管局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
西安哈利博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托管類機構),負責人楊某某在高新區高新一路19號思安大廈,以“為名校招生”為由,違規組織“考試”。聯合行動組現場責令立即停止考試行為,當場解散學生,清退違規收取的所有費用,對考試場地張貼封條,暫停營業立即整改。該公司其他問題由公安、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案例四:
西安雁塔積學堂培訓學校(綜合實踐類培訓機構),負責人胡某某以綜合實踐類培訓名義在西安市曲江新區翠華路大唐商務大廈內,變相違規組織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聯合行動組責令該機構立即停止違規教育教學活動,退還剩余費用。該機構其他問題由公安、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了解,我市正在開展校外培訓集中整治百日行動。下一步,將堅決貫徹落實“雙減”工作要求,嚴格執行《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校外培訓違法違規行為,積極營造良好教育生態。(記者 王佳玥)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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