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獻血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已經西安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初次審議,交西安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論證修改。
為了進一步做好法規的修改工作,現將法規草案及說明公開發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
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
《條例》中提出,西安市實行無償獻血制度。
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獻血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的,年齡可以延長至六十周歲。
《條例》中對血站職責進行了明晰:市中心血站是依法設立的采集、提供臨床用血的衛生機構,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組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采供血的標準和技術規范,保證血液質量,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為獻血者提供安全、衛生、便利的條件,并依法保護獻血者個人信息;
(二)建立健全獻血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獻血屋(點)、流動獻血車停靠地點和采血時段、采血地址和預約獻血聯系方式;
(三)定期向社會公布采血量、用血量和血液庫存預警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四)定期進入單位、學校、社區提供獻血服務,為公眾參與獻血及獻血志愿服務提供便利;
(五)開展醫療用血的業務指導;
(六)開展血液相關的科研工作;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條例》中規定,每年十一月為西安市獻血宣傳月。
發生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突發事件,需要大量應急用血或者因可預見的重大事件需要緊急備血時,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啟動應急保障機制。
應急用血調劑不能保障時,市、區縣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關單位組織人員自愿應急獻血。
獻血者本人五年內臨床用血的
按照獻血量五倍免費用血
《條例》中提出,在西安市獻血的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時,自獻血之日起按照下列規定用血:
(一)獻血者本人五年內臨床用血的,按照獻血量五倍免費用血;五年后臨床用血的,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二)獻血者的配偶、直系親屬五年內臨床用血的,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三)獻血累計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其配偶、直系親屬終身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除臨床急救用血外,同等條件下,醫療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臨床用血。
獻血者優待方面,在西安市獻血可以享受下列優待:
(一)獻血二千毫升及以上的獻血者在指定公立醫療機構優先就診、免交普通門診診察費;
(二)獻血四千毫升及以上的獻血者、成功捐獻造血干細胞一次及以上的捐獻者,除享受第一項規定的優待外,免費游覽市級A級景區、免費乘坐指定城市軌道交通和公共汽車線路、免費享受指定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基本項目健康體檢。
在西安市獲得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終身榮譽獎的人員可以享受前款規定的優待。
具體的優待辦法由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市民可將意見和建議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前采用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西安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電話:86782212 傳真:86782212
電子郵箱:xardfgyc@xa.gov.cn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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