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西安市政府轉發市民政局等單位《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方案》。根據方案,2025年,西安市將完成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升級改造,依托平臺開展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動態監測,實現救助資源統籌銜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更加密實牢靠。
積極推行低收入家庭 認定程序“多合一”
根據方案,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和其他困難人員(包括按程序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未滿一年,獲得臨時救助未滿一年等存在致困風險的人員)共6類對象。其中,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和其他困難人員由民政部門負責按規定認定,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由農業農村部門按照現有規定認定。
西安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出臺低收入人口認定辦法。各區縣政府及有關開發區負責本轄區低收入人口認定工作,在184個鎮(街)全面落實社會救助綜合評估機制,積極推行低收入家庭認定程序“多合一”,對申請對象實行一次申請授權、一次調查核對、一次審核確認,并根據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果,逐一對照各類低收入人口認定條件,符合條件的即可認定為相應類別低收入人口。對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對象,在征得其同意后,無需重復提交申請資料,可直接轉入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或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程序,符合條件的納入相應對象范圍,將在9月底前完成,并長期落實。
在3463個村(居)持續開展排查
各區縣政府及有關開發區將對轄區困難群眾認真進行摸底排查,在3463個村(居)通過自主申報、入戶走訪、基層上報、信息共享和數據比對等方式持續開展排查,采集低收入人口相關數據信息,上傳匯聚并動態更新完善。重點摸排已脫貧人口、近年來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未通過家庭、動態管理退出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殘疾人家庭、無勞動力或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問題或者突發意外事故的家庭等,并將其分類納入認定范圍,采集相關信息。對現有在冊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不再重復排查認定,直接納入西安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范圍。
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以及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中符合條件的在園幼兒、在校學生,按規定采取發放助學金、生活補助,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助學貸款以及減免相關費用等方式,給予相應的教育救助。
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通過配租公租房或發放租賃補貼方式優先給予住房救助;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通過農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優先給予住房救助。(記者 張艷芳)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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