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質量和效能,近期,延安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組織人員分別赴市生態環境局吳起分局、子長分局、延長分局、富縣分局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生態環境執法稽查工作。
開展稽前培訓,筑好壓艙石。組織開展稽查培訓,重點對《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稽查辦法》、稽查現場執法規范和執法案卷等方面的內容進行集中培訓,結合實際案例,深入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執法人員依法履職效能,提升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稽查能力。
聚焦重點任務,把好關鍵脈。嚴格落實《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稽查辦法》《2024年延安市生態環境執法稽查工作方案》要求,采取查閱資料、座談詢問等形式,對執法規范性、案卷質量、移動執法系統使用、“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和著裝規范五項重點內容分別進行稽查。稽查期間,查閱資料120余份,形成稽查記錄4份,發現問題8類42個。
“幫扶+督促”,當好監管服務員。在稽查幫扶過程中,稽查人員和被稽查單位就如何落實執法影像記錄保存、執法案卷制作難點問題、與部門協調溝通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探討交流,為下一步整改落實提供了明確方向。同時,稽查人員對稽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詳細梳理,形成《稽查意見書》,下發各被稽查單位,督促積極整改落實,確保稽查工作取得實效。(延安市生態環境局)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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