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涉及孩子受到傷害的事,人們往往都會十分關注。近日,廣東省廣州市一小學生家長在微博中舉報其女兒的班主任體罰學生致吐血一事,引發廣泛關注。
然而,很快事情發生了反轉。廣州市白云區公安分局通報稱,經調查取證,發帖人劉某故意編造虛假信息,通過注冊微博、微信賬號方式冒用其他家長身份惡意散布傳播,并雇請人員進行網絡炒作,從而達到迫使學校開除涉事老師、索要賠償等目的。目前警方已立案偵查,并依法對劉某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近年來,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一直都是我國網絡社會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無論是公安機關還是司法機關對網絡謠言,特別是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網絡謠言從沒有手軟過。這是一種態度,更是一種依法治網的決心與意志。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而根據2013年兩高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學生家長劉某因為女兒被老師處罰這樣一件本可以溝通解決的小事,就產生了打擊報復心理,在網上雇傭水軍,造謠生事,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被警方刑事拘留,可能要承擔刑事犯罪的嚴重后果,這種沖動的代價對其家庭、個人、以及孩子未來的成長都會是一次毀滅性的打擊。相信這不是劉某的本意,但這注定是一次玩不起的網絡游戲。
現代社會人人都在上網,人人都有網絡話語權,但網絡從來都不是法外之地,在上網的同時了解一些必要的法律規定,做到知法守法。依法上網也是現代網絡生活起碼的常識,否則難免自釀苦酒,自食苦果。
當然,每一起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涉法事件都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此次事件告訴我們,言論有自由,但權利有邊界,越界的權利不但不受保護,還會受到法律的懲處。慎用權利,認真對待權利才是對權利的尊重,對法律的信仰。
同時,此案值得關注的還有其背后的網絡水軍問題。從2013年兩高出臺司法解釋以后,網絡水軍就是依法嚴打的對象。但這些年來,網絡水軍變換各種形式,披著各類馬甲,依然活躍于網絡空間,給網絡生態帶來嚴重破壞。此案中,不僅劉某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從網絡治理角度說,還必須鏟除網絡水軍生存空間,從根本上治理網絡謠言,推動網絡空間健康發展。(秦平)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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