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記者從省衛生健康委獲悉:日前,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已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深化醫療和養老服務“放管服”改革,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進一步促進醫養結合發展。
《通知》明確,醫養結合機構是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
《通知》指出,支持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申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申請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不再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申請設立三級醫療機構的,應向所在省級或地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收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核發的《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后,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并提交相關材料。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屬于社會辦醫范疇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支持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各級民政部門不再實施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申請設立養老機構的,不需另行設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記。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享受養老機構相關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和其他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對于申辦人提出申請新舉辦醫養結合機構的,需根據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的類型、性質、規模向衛生健康、民政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涉及同層級相關行政部門的,當地政務服務機構應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實現“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
據悉,我省將根據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取消申辦醫養結合機構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建立聯合辦理工作機制,實行“一個窗口辦理”,一次性告知程序,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記者 滿淑涵)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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