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記者從西安市人社局獲悉,5月1日起,我市每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在現有基礎上增加150元。
據市人社局《通知》精神,調整后,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執行一類區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800元提高到19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從18元提高到19元。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執行二類區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700元提高到18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7元提高到18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1年5月1日起執行。(記者 王濤)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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