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聯合發布的《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明確了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網絡購物等39類常見APP的必要個人信息范圍。
規定明確的39類常見APP,覆蓋了大眾衣食住行、學習工作等日常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涵蓋了當前網民的普遍訴求。同時,針對當前新技術、新應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快速增長的趨勢,規定將小程序、預置軟件等均納入了管理范圍。
規定在明確APP基本功能服務和必要個人信息范圍的基礎上,明確要求APP運營者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
規定正式實施后,應用商店等分發平臺應當按照規定對申請上架的APP進行審核,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予上架;對已上架的APP進行復核,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予以下架。
規定明確為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務的正常運行可以收集必要個人信息,不得因為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規定的出臺不會影響APP的發展應用,將有效規范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有利于促進APP的健康發展。
編輯: 張潔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