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批準《西安市灞河重點區域風貌管控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該《條例》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從管控范圍的劃定、規劃的變更、風貌管控總體要求、濕地綠地的保護、濱水岸線、高度控制、建筑形態等方面,對灞河重點區域風貌進行了規范,共二十四條。
《條例》規定,市資源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灞河重點區域風貌整體性、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文脈延續性等方面的規劃和管控,突出公共利益需求,對用地性質、開發強度以及平面布局、天際輪廓線、建筑高度、建筑形態、建筑體量、建筑色彩等作出明確規范。
《條例》指出,要在灞河沿線形成錯落起伏、疏密有致的濱河景觀;西安奧體中心片區形成層次分明、梯度遞減的現代風貌軸;西安國際會展中心片區形成軸線對稱、古今輝映的建筑風貌區;西安國際會議中心片區形成園林、水景與建筑相融合的園林景觀。灞河重點區域內的濱水岸線突出文化、自然、休閑功能,以公園綠地為主,形成開放舒適的濱水綠色廊道。灞河重點區域內臨河第一排建筑優先布局公共建筑。
高度控制方面,《條例》明確,西安奧體中心片區內的建筑高度不得超過170米,灞河東岸沿東西向軸線兩側的建筑高度由西向東梯度遞減。灞河重點區域內高層建筑應當錯落設計,相鄰等高的高層建筑不得超過3棟。
綠地保護方面,《條例》規定,灞河重點區域內濕地和規劃的公園綠地,不得改變用地性質,不得減少用地規模。灞河重點區域內的綠地符合永久性綠地條件的,市人民政府應當予以確認,向社會公布,并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記者 秦驥)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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