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新形勢下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工作,守牢不出現規模性返貧底線,陜西省鄉村振興局、省人社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制定出臺《促進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十二條政策措施》,確保全省脫貧人口務工規模總體穩定、有勞動力的“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有就業意愿的及時得到就業精準幫扶,持續穩定增加務工收入。
全面落實脫貧人口外出務工交通補助
扎實開展“春風行動”“春暖農民工”“雨露計劃+”等就業幫扶專項活動,深化蘇陜勞務協作,開展搬遷群眾就業幫扶專項行動;健全招聘崗位信息庫和脫貧人口就業需求信息庫,對重點人群就業狀況實施動態監測,有針對性地及時開展就業精準幫扶;支持發展村級勞務組織,引導人力資源企業面向農村開展就業服務;全面落實脫貧人口外出務工交通補助,按規定落實脫貧勞動力職業介紹補貼、一次性求職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促進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
大力支持就業幫扶基地、社區工廠吸納脫貧勞動力
對就業幫扶基地新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的,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獎補,每年累計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社區工廠(就業幫扶車間)新吸納1名脫貧勞動力就業并簽訂不低于1年期限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的,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對社區工廠從業人員中脫貧勞動力數量不低于本企業(分公司、分廠、衛星工廠、車間等可單獨核算)員工總數1/3的,對其生產經營場地租賃費、水電費,按不超過實際支出額50%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兩年。具體補貼標準由縣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
統籌使用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就業補助資金、光伏幫扶電站發電收益資金等,繼續在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治理、公共設置維護、村級公共服務、疫情防控、災后重建等領域開發公益崗位,保持鄉村公益崗位規模總體穩定。優先安置“無法離鄉、無業可扶、有返貧致貧風險”且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脫貧人口就地就業。健全公益崗位管理制度,對鄉村公益崗位安置人員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每次簽訂期限不超過1年。
支持產業發展促進就業
逐步提高中央銜接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重,重點支持幫扶產業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鼓勵各地拓展農業多種功能、挖掘鄉村多元價值,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鄉村休閑旅游、農村電商等產業。鼓勵發展共享用工、多渠道靈活就業,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培育發展家政服務、物流配送、養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務業。培育壯大新型經營主體和村級集體經濟,不斷提升本地產業帶動力,吸納脫貧人口就業。
加大以工代賑力度
結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充分吸納脫貧人口務工增收。在安排各級銜接資金時,優先支持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鞏固脫貧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項目,利用銜接資金推廣的以工代賑項目勞務報酬發放金額原則上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15%,具備條件的可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
加強蘇陜勞務協作
推廣使用“秦云就業”小程序,建立常態化的跨區域崗位信息共享和發布機制。在外出務工較集中地區設立勞務工作站,扎實做好定點勞務輸出工作。對依托蘇陜勞務協作吸納脫貧人口就業成效明顯的企業,可從蘇陜協作資金給予一次性獎補。
鼓勵返鄉入鄉創業
充分利用現有園區等資源建設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雙創基地、眾創空間。為脫貧勞動力等創業人員提供培訓、貸款、開業指導等“一站式”創業服務,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場地安排、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創業培訓等政策支持。在脫貧村深入開展創業擔保貸款信用村建設,免除反擔保手續,支持脫貧勞動力創業。
培育壯大特色勞務品牌
培育壯大一批有特色、有品牌、有規模的勞務品牌,加強勞務品牌技能帶頭人培養,對符合條件的勞務品牌高技能人才按規定給予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被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勞務品牌,對培育品牌作出貢獻的縣(區),在就業補助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用于支持培育勞務品牌相關工作。
提高職業技能培訓實效
大力開展適合農民工就業的技能培訓和新職業新業態培訓,將各類培訓機構、技工院校圍繞培育勞務品牌開展的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納入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范圍,按照培訓就業率實行梯級培訓補貼。對職業技能培訓后3個月內該班次就業率低于30%(不含)的,對該班次按照實現就業人數給予培訓補貼;對培訓后3個月內該班次就業率高于30%(含)的,對該班次按照培訓合格人數給予培訓補貼。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加大對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的市場經營主體、就業幫扶基地、社區工廠(就業幫扶車間)的支持力度。鼓勵縣級探索創新銜接資金支持方式,積極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脫貧地區產業發展促進就業。
維護就業群眾合法權益
督促和指導吸納企業與脫貧人口及“三類戶”勞動力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合理引導靈活就業農民工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增強就業保障。對發生勞動爭議的,開辟仲裁“綠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切實保障脫貧人口合法權益。
將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工作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
強化組織保障,將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工作納入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鄉村振興實績考核范圍,實行“周統計、月通報、季點評”制度,壓實各級各部門責任。(記者張維)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