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筑牢外防輸入防線,4月8日,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做好疫情高流行地區務工返回西安市人員相關工作發布通告。
即日起,凡在疫情高流行地區務工人員原則上不得返回西安市。已返市務工人員及其家屬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組)疫情防控部門報備,各區縣、開發區要立即發動社區(村組)展開摸排,所屬社區(村組)要準確掌握外出務工人員相關情況,及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各勞務公司必須落實主體責任,對確需返市的在外務工人員必須組織集體返市,落實好“點對點”閉環防控措施,并第一時間推送給目的地區縣、開發區疫情防控部門進行跟蹤管控。
已在疫情高流行省份務工的人員,要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規定。各社區(村組)要對在外務工人員進行“點對點”宣傳,確保外出務工人員知曉疫情防控政策。未向當地及西安市疫情防控部門報備返市信息的務工人員,不得私自返市。
全市各勞務公司未經批準,近期不得組織務工人員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疫情高流行省份務工。確因工作需要前往的,必須經屬地疫情防控部門批準,并在嚴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按要求組織“點對點”集體輸送。
西安市各區縣、開發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防疫情輸入工作,主動作為,及時對中高風險地區及疫情高流行省份務工返市人員進行摸排,形成動態臺賬,就地采取“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等措施,加密開展核酸檢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務工返市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報備,服從疫情防控分類管理,對拒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故意隱瞞行程軌跡,私自返市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風險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規定,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記者 白圩瓏)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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