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6月以來,氣溫節節攀升,甚至未到“三伏天”就出現了高溫預警,不少“打工人”都在期盼今年的防暑降溫費到賬。從本月起,今年的防暑降溫費就要發啦。
近日,全國總工會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對職工防暑降溫工作進行部署。記者從陜西省總工會了解到,2022年陜西職工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的執行標準和去年一致。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25元。
高溫津貼每人每天25元
省總工會權益保障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陜北地區6月15日至8月15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工作人員可以領取防暑降溫費。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該經費由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防暑降溫費按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在部門預算中列支;企業的防暑降溫費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不得降低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根據陜西省總工會《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和夏季防暑降溫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月”和“送清涼”活動的通知》,各級工會要積極推動企事業單位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及疫情防控要求,科學安排生產,減少高溫天氣戶外作業時間,落實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和通風措施,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堅決避免因高溫超時、超負荷工作而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及職業危害。
防暑飲料不得代替高溫津貼
有的企業存在拿西瓜、綠豆湯、藿香正氣水等實物替代高溫津貼的現象,這樣能代替高溫津貼嗎?當然是否定的。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替代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作為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如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記者 袁玥)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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