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5月1日起,我省執行新的失業保險金及相關待遇標準。調整后,失業保險金最高標準從每月1755元提高到每月1944元,最低標準從每月1575元提高到每月1755元,人均增加180元,增幅11%,其保障水平與我省經濟發展速度和增長水平同步。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的《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及相關待遇的通知》,失業保險金標準為一類區每月1944元,二類區每月1845元,三類區每月1755元。失業保險金類區劃分同最低工資標準范圍一致。
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后,與失業保險金標準相關的其他待遇隨之調整。失業補助金仍按原標準發放。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標準,按2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執行。(記者 孟珂 通訊員 獨萍)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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