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進一步加大職工群眾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2023年9月1日起,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部分政策進行調整。
降低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適用標準。將住房公積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政策中“最近一年內自付醫療費用已超出西安市在職職工上年度平均收入”的醫療費用適用標準調整為“最近一年內自付醫療費用已超出西安市全體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西安市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0214元)。
同時,補充完善無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適用情形。職工提供《西安市住房情況結果查詢證明》顯示為公寓等非住宅信息且無住宅信息的,適用無房租房情形提取公積金。
政策解讀
此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適用標準降低了多少?
調整前:2022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17932元,按照原政策規定,職工重大疾病治療費用達1179320元(按照醫保統籌90%計算)才符合提取條件。
調整后:按照2022年西安市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214元計算,職工重大疾病治療費用達402140元(按照醫保統籌90%計算)即符合提取條件,適用標準降低66%。
怎樣辦理提取此類住房公積金?
(一)申請時限和提取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內應保留不低于三個月繳存額,一年辦理一次提取,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每年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最近一年自付醫療費用總額。
(二)辦理條件和對象: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三)辦理地點:公積金提取業務委托銀行網點。
租房提取公積金政策有什么變化?
調整前:職工提供的《西安市住房情況結果查詢證明》(無房證明)顯示為空信息認定為無房。
調整后:職工提供的《西安市住房情況結果查詢證明》(無房證明)僅顯示非住宅信息的也認定為無房。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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