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13日從省教育廳獲悉:為提高校外培訓綜合治理能力和行政執法水平,省教育廳、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科學技術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15部門近期共同制定公布了《關于加強教育行政執法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實施方案》。
到明年基本建成職責清晰的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體系
實施方案明確:全面提高面向3到6歲學齡前兒童和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依法嚴格查處校外培訓違法違規行為。到2024年,基本建成職責清晰、管理規范、運轉順暢、保障有力、監管到位的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體系。
重點對校外培訓機構違反培訓場所、從業人員、培訓內容、培訓材料、培訓方式、培訓時間、價格標準、收費管理、合同使用、廣告宣傳、舉辦競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無證無照經營、隱形變異培訓進行執法。對投訴舉報多、有違法違規記錄的校外培訓機構,可適當加大檢查頻次。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點時段部署專項行動,對隱形變異培訓進行重點整治。
省教育廳會同有關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省校外培訓執法,查處省域內跨市域或具有重大影響的復雜案件。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科技、文旅、體育等有關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轄區內校外培訓執法,查處市域內跨縣域或具有重大影響的復雜案件??h(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科技、文旅、體育等有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地區校外培訓進行日常執法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將重大違法失信行為納入失信懲戒范圍
集成多部門多領域校外培訓執法事項,聚焦校外培訓“一件事”實施綜合監管。完善“互聯網+監管”場景應用,大力推行“綜合查一次”,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非現場監管、專項檢查等方式開展執法。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科技、文旅和體育部門建立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定期發布指導案例。探索信用監管方式,建立相關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和誠信檔案,推動校外培訓執法結果與公共信用平臺有效銜接,記錄各類培訓機構違法信息,將重大違法失信行為納入失信懲戒范圍。探索推進“互聯網+執法”模式,促進執法工作網上運行、動態管理,推動校外培訓執法數字化轉型。探索實施網格、鎮街、部門分工負責、多級聯動和違法違規問題發現、報告、處置全鏈條閉環機制,完善校外培訓治理模式,將問題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科技、文旅和體育等有關部門定期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每年部署不少于2次集中專項整治,及時通報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要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對違法違規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按照“發現一起、處置一起”原則,依法依規采取處罰措施。(記者 張彥剛)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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