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西安市教育局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中考報名資格審查和招錄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政策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推動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借鑒其他超大特大城市經驗做法,結合我市實際而制定。
2024年中考政策
《通知》規定了2024年中考報名資格和條件。截至2024年8月31日,在八年級當年參加西安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西安市中考:
1.初中學籍、戶籍均在西安市。
2.初中學籍在西安市滿1年的隨遷子女,初中就讀期間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西安市公安局所屬分縣局簽發)有效年限累計滿1年且持證期間在西安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
3.無西安市初中學籍,戶籍在西安市且初次戶籍登記在西安市。
4.無西安市初中學籍,戶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戶籍登記不在西安市,須西安市戶籍(家庭戶口)滿3年、初中就讀期間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西安市戶籍(家庭戶口)滿3年且在西安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3年。
5.無西安市初中學籍,戶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戶籍登記不在西安市,西安市戶籍(家庭戶口)不滿3年、初中就讀期間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西安市戶籍(家庭戶口)不滿3年且在西安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不滿3年。
6.西安市初中學校畢業且初次中考在西安市參加的往屆生。
《通知》規定了分類報考和招錄要求:符合上述條件1、2、3、4、6之一的,可報考我市所有高中階段學校。僅符合上述條件5的,只可報考除省級示范高中(含市級特色示范高中)之外的其他高中階段學校。
2025年中考政策
《通知》規定了2025年中考報名資格和條件。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八年級當年參加西安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西安市中考:
1.初中學籍、戶籍均在西安市。
2.初中學籍在西安市滿兩年的隨遷子女,初中就讀期間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西安市公安局所屬分縣局簽發)有效年限累計滿兩年且持證期間在西安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兩年。
3.初中學籍在西安市的隨遷子女,初中就讀期間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西安市公安局所屬分縣局簽發)有效年限累計滿1年且持證期間在西安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學籍不滿2年;居住證滿1年不滿2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不滿2年。
4.無西安市初中學籍,戶籍在西安市且初次戶籍登記在西安市。
5.無西安市初中學籍,戶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戶籍登記不在西安市,須西安市戶籍(家庭戶口)滿3年、初中就讀期間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西安市戶籍(家庭戶口)滿3年且在西安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3年。
6.無西安市初中學籍,戶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戶籍登記不在西安市,須西安市戶籍(家庭戶口)滿2年不滿3年、初中就讀期間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西安市戶籍(家庭戶口)滿2年不滿3年且在西安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2年不滿3年。
7.西安市初中學校畢業且初次中考在西安市參加的往屆生。
《通知》規定了分類報考和招錄要求:符合上述條件1、2、4、5、7之一的,可報考我市所有高中階段學校。僅符合上述條件3、6之一的,只可報考除省級示范高中(含市級特色示范高中)之外的其他高中階段學校。
2026年及以后中考政策
《通知》規定了2026年及以后中考報名資格和條件。截至考試當年8月31日,在八年級當年參加西安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初中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西安市中考:
1.初中學籍、戶籍均在西安市。
2.初中學籍在西安市滿3年的隨遷子女,初中就讀期間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西安市公安局所屬分縣局簽發)有效年限累計滿3年且持證期間在西安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3年。
3.初中學籍在西安市的隨遷子女,初中就讀期間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西安市公安局所屬分縣局簽發)有效年限累計滿1年且持證期間在西安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學籍不滿3年;居住證滿1年不滿3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不滿3年。
4.無西安市初中學籍,戶籍在西安市且初次戶籍登記在西安市。
5.無西安市初中學籍,戶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戶籍登記不在西安市,須西安市戶籍(家庭戶口)滿3年、初中就讀期間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西安市戶籍(家庭戶口)滿3年且在西安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3年。
6.西安市初中學校畢業且初次中考在西安市參加的往屆生。
《通知》規定了分類報考和招錄要求:符合上述條件1、2、4、5、6之一的,可報考我市所有高中階段學校。僅符合上述條件3的,只可報考除省級示范高中(含市級特色示范高中)之外的其他高中階段學校。
這些考生不受學籍、戶籍相關限制
《通知》指出,符合軍人子女、消防人員子女、西安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等政策的考生,以及因父母工作調動正常遷轉戶籍至我市,并將學籍轉入我市的考生,可不受以上學籍、戶籍相關限制。具體按照當年西安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及招生錄取等規定執行。
《通知》要求嚴格戶籍、學籍、學業成績、參保年限等報考資格條件審查,規范招生行為。公安部門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優化戶籍管理的實施辦法,嚴格戶籍管理;教育部門嚴格執行中小學學籍管理的規定,嚴格學籍管理;人社部門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參加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嚴格參保和年限管理;建立和完善戶籍、學籍、學業成績、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報考資格聯審聯查機制,嚴格報名資格管理;認真落實教育部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招生行為,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渠道,接受社會監督。 (記者 王燕 )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