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為鞏固提升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近日,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6部門聯合印發《加強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該實施細則以“管既有、管新增、管長遠”為基本思路,從加強既有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嚴格新增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和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體制機制三個方面進行具體規范。明確了在落實經營性自建房常態化安全管理的同時,要聚焦重點,精準發力,突出涉及公共安全的重點區域和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高危房屋,進一步強化產權人(使用人)定期自查、基層網格員日常巡查和市縣政府專項排查的組織實施。
細化了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工作內容,規范了用地、規劃、建設和經營審批等工作流程,進一步強化經營性自建房源頭監管,切實解決審批與監管脫節、經營準入監管缺失等問題。劃分了省市縣(區)各級政府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職能職責,制定了重點工作推進落實的執行標準和相關要求,力求分工明確、邊界清晰,協作順暢、規范有序,著力構建經營性自建房全過程、全鏈條、全周期安全管理工作體系。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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