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記者
國務院組織法是關于國務院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是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出席全國兩會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圍繞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展開認真審議和討論。
1982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通過現行憲法的同時,通過了現行的國務院組織法,施行40多年來一直沒有修改過。
代表委員們表示,為了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有必要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修改國務院組織法,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等重要內容載入國務院組織法,將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精神和成果通過法律規定予以體現。
“修改國務院組織法是新時代國務院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必然要求,將進一步健全國務院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為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十四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李玉萍代表說。
在中共安徽省委黨校(安徽行政學院)教授吳梅芳代表看來,修改國務院組織法的一個主要任務,就是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貫徹憲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修訂草案貫徹了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憲法原則內在要求。”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大廟鎮小廟子村黨總支書記趙會杰代表對修訂草案明確“國務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印象深刻。
吉林功承律師事務所黨委書記、主任遲日大委員認為,此次修訂有利于國務院更好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貫徹新發展理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
代表委員們表示,此次修改國務院組織法的亮點之一,是系統總結近年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法治政府建設等取得的制度創新成果和寶貴實踐經驗,通過法律形式予以確認和體現。
“此次修訂體現了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科學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堅持依憲立法的重要原則。”九三學社江蘇省委會副主委、無錫市副市長盧敏委員說,修訂著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在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總體框架內,與時俱進完善國務院相關制度。
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付子堂代表指出,修訂草案增加國務院依法全面正確履行職能的制度措施,無論是“國務院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還是“國務院健全行政監督制度,加強行政復議、法規和規章備案審查、行政執法監督、政府督查等工作”等,都有利于堅持政務公開,強化對行政機關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聶鑫委員認為,從實踐上來看,國務院組織法的修訂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力舉措,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做好頂層設計、夯實制度基礎,保證國務院各部門更好分工工作、協調配合。
(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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