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記者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日前,修訂完善的《陜西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印發實施。
此次修訂旨在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全省應對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切實提高災害救助應急工作能力,有效保障受災人員基本生活?!额A案》分為組織指揮、災害救助準備、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省級應急響應、災后救助、保障措施等8部分內容。
修訂后的《預案》進一步完善了自然災害救助組織指揮體系。省減災委設立專家委員會,依托省應急管理專家庫相關專家,為省級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重大決策和重要規劃提供政策咨詢和建議,為自然災害的災情評估、災害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提供咨詢意見。
進一步優化了應急響應機制措施。對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薄弱的革命老區、欠發達地區、原深度貧困地區等特殊情況,或災害對災區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啟動省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降低。
進一步明確了災害救助人員范圍。災害救助應急工作結束后,災區應急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將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需恢復重建無房可住人員、因次生災害威脅在外安置無法返家人員、因災損失嚴重缺少生活來源人員等納入過渡期生活救助范圍。
進一步細化了應急響應工作具體措施。根據機構改革后的實際,增加、調整和更新省級各有關部門的重點任務,明確各部門在災害救助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完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等救援力量參與災害救助等方面內容。(記者 苗雨蒙)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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