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6月19日,西安市教育局發布2024年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
西安市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測試面試;嚴禁將各類文化課考試結果、培訓證書以及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參考或依據。
公辦學校按照學區劃分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特長生招生。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要求,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關聯的“捐資助學款”“共建費”等;嚴禁以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民辦學校按照招生范圍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不得違規跨區域招生,不得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
6月25日,西安市各區縣、開發區公布《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學區劃分方案。7月11日,各區縣、開發區公布各民辦小學招生計劃,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各民辦初中招生計劃。
7月12日9時至25日17時,小學、初中入學信息審核;7月14日8時至26日18時,民辦小學、民辦初中網上報名;7月27日12時,公布民辦小學、民辦初中報名人數;7月28日至8月4日,各公辦小學、公辦初中招生;7月28日9時,組織民辦小學、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公布錄取結果和剩余計劃數;7月29日18時前,公布民辦學校補錄計劃;7月30日8時至31日14時,相關民辦學校補錄報名;7月31日14時,公布相關民辦學校補錄報名人數,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錄取結果;8月1日至2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免試招生;8月3日至4日,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到轄區公辦學校入學。
西安嚴格落實教育部招生“十項嚴禁”紀律及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要求,暢通舉報及申訴渠道,加大違規招生行為的曝光力度。落實“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及違規借讀等現象。進一步完善違規招生查處及責任追究制度,對存在違規招生的學校及責任人從嚴查處,對頂風違紀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記者 郭妍)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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