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記者從省農業農村廳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對中央財政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項目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引導和撬動更多資源要素向鄉村匯聚,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該廳日前印發了《中央財政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項目管理工作規范(試行)》。
該規范適用于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批復的產業集群、產業強鎮項目全過程管理,包括儲備申報、建設管理、調整變更、竣工驗收、績效評價等。項目建設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產業集群項目由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產業強鎮項目由省級牽頭抓總,市(區)督促指導,縣(市、區)組織實施,鄉(鎮、農場)具體落實。資金分配、使用和管理須嚴格按照中央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各市縣須建立產業集群和產業強鎮項目儲備庫,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優先支持項目用地已有保障、投資體量大、帶動產業發展效果好的項目入庫。各市縣擬申報項目原則上應從儲備庫中遴選確定。省農業農村廳開展政策宣貫和建設培訓,明確建設要求,指導開展建設。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定期組織開展項目實施情況調研監督。省農業農村廳將聯合省財政廳不定期開展項目抽查檢查。
相關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產業集群、產業強鎮專項資金使用規定(方案),確定資金補助方向、補助方式、補助比例、建設主體、發票要求、項目驗收要求、資金支付等相關內容。各市縣可采取直接補助、先建后補、以獎代補、資產折股量化、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項目建設,結合實際創新資金投入和使用方式,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金融資本等多元化資金投入。
已通過部級備案的建設方案不可隨意調整變更。確因不可抗力、建設主體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等原因需要變更的,應履行變更審批程序。竣工驗收工作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由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農業農村部門具體負責。
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規范自今年10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為2年。(記者 吳莎莎)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