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消息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指出,村級組織包括村黨組織、村民自治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務監督組織和其他村級經濟社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村民群眾的橋梁紐帶,也是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力量。
《意見》要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增強村黨組織領導的村級組織體系整體效能為主線,以為村級組織和村干部松綁減負為目標,以推動黨政機構、群團組織工作思路和作風務實轉變為保障,深化拓展基層減負工作成果,加強源頭治理和制度建設,力爭用兩年左右時間,基本實現村級組織承擔的工作事務權責明晰、設立的工作機制精簡高效、加掛的牌子簡約明了、出具的證明依規便民,進一步把村級組織和村干部從形式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不斷提高農村基層治理水平,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更加堅實的組織保證。
(據新華社、央視)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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