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空乘客進入駕駛艙違規事件有了后續處罰通報,多名高管集體受罰。
11月5日,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桂林航空內部下發了一份《關于給予桂林航空乘客進入駕駛艙違規事件責任人處分的通報》。
通報顯示,除涉事機長被終身停飛、相關機組成員被停飛12個月外,桂林航空的董事長、總經理、維修副總經理、原安全總監、飛行部總經理等多名高層也被處分并扣罰工資。
通報稱,2019年1月4日,GT1011(桂林-揚州)航班機組在執飛時發生一名乘客進入飛機駕駛艙的違規事件,嚴重違反民航局相關規定,給公司造成了惡劣影響。為嚴肅紀律、警示他人,根據《桂林航空有限公司獎懲管理規定》及相關運行管理手冊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
對管理責任人員的處分:
給予桂林航空董事長胥昕嚴重警告處分,并扣罰3個月標準績效工資;
給予桂林航空總經理兼運行副總經理瞿濤記大過處分,管理級別由M4降為M3,并扣罰3個月標準績效工資;
給予桂林航空維修副總經理楊文眾記大過處分,并扣罰3個月標準績效工資;
給予桂林航空原安全總監尹枘記大過處分,并扣罰3個月標準績效工資;
給予桂林航空飛行部總經理岳丁免職免級處分;
給予桂林航空客艙與地面服務部總經理孟楠、航空安保部總經理史子橋、原安全監察部總經理康文生記大過處分,并各扣罰3個月標準績效工資。
對相關機組人員的處分:
給予當班機長蘇晨記大過,終身停飛處分,同步公司溝通局方建議吊銷其飛行執照,終身停飛;
給予當班副駕駛吳江停飛12個月處分,技術級別降為F1;
給予副駕駛吳瑞亭停飛12個月處分,技術級別降為F1;
給予當班乘務長李恒停飛12個月處分,技術級別降為CA3;
給予當班乘務員陳中玉停飛12個月處分,技術級別降為CA3;
給予當班安全員李遠軍停飛12個月處分,技術級別降為SP3-1;
責令飛行部、客艙與地面服務部、航空安保部立即自查整改。
通報在最后表示,“安全運營”是公司的首要任務,公司對任何有可能威脅航空安全的行為堅持“零容忍”。全體干部員工須嚴格遵守中國民用航空局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樹立嚴謹的安全運行工作作風,堅決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同時,記者注意到,對于機長的處分內容為“終身停飛,同步公司溝通局方建議吊銷其飛行執照,終身停飛”。有業內人士在網上質疑公司有無權力對飛行員終身禁飛,在這份文件里也得到了解釋:公司內部對該飛行員終身禁飛處理,而吊銷飛行執照則需要民航總局做出,該決定一旦確認,那么飛行員將無法在任何一家別的航司再繼續執行飛行任務。除了機長的處罰決定以外,兩位副機長、乘務長和安全員等機組成員均被停飛12個月處分,同時降低技術級別。目前閔行總局還沒有對這一事件公布調查結果,預計針對桂林航空還將有進一步處理。
5日上午,記者就這份公司處分通報致電桂林航空進行求證,對方表示尚不能確認內容,航空公司暫時不便對外接受采訪,一切以公司微博的官方通報為準。
11月4日,桂林航空對網傳有非機組成員進入駕駛艙拍照一事作出回應,針對機長違反民航規章讓無關人員進入駕駛艙的行為,桂林航空決定對當事機長處以終身停飛的處罰,對于涉事的其他機組成員處以無限期停飛并接受公司進一步調查。 中新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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