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執行檢察是指檢察機關對刑罰執行、刑事強制措施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等刑事執行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的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體系的重要一環,肩負著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維護司法活動公平公正開展等使命。
刑事執行存在現實困境
刑事執行檢察業務鏈條長、監督類型多,除了刑罰執行監督等傳統檢察職權外,還包括對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等,涉及的業務點多、面廣、線長、事雜。
與刑事執行檢察業務的復雜性相伴的,是刑事執行檢察人員力量薄弱。目前,刑事執行檢察履職要求與檢察人員力量配備不相匹配,有些基層檢察院不單設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導致人員力量配備更加薄弱。
同時,刑事執行檢察監督制度還不盡完善。例如,目前與刑事執行檢察監督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完善,對刑事執行監督在程序和內容上的規定較為原則化;對監督職責和職權范圍,不同法律法規的規定也不盡一致。
做好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幾點思考
刑事執行檢察業務人員要與時俱進轉變觀念,堅持“雙贏多贏共贏”“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等司法檢察理念,不斷提升法律監督能力。
相關方面要完善監督依據,對刑事執行檢察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等進行全面梳理、修改完善,避免歧義,讓刑事執行監督更加精準。
要深化監督模式。目前,“巡回+派駐”的監督框架已經形成。檢察部門既要充分發揮巡回檢察的制度價值,又要充分發揮派駐檢察“前哨”“探頭”的支持、保障作用,讓“巡回+派駐”緊密結合、同向發力。
檢察數字化建設是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重要內容。因此,檢察部門要注重數字執檢,構建“業務主導、數據整合、技術支撐、重在應用”的數字檢察工作模式,以數字革命賦能刑事執行檢察工作,釋放刑事執行檢察活力,提升新時代法律監督效能。(寧強縣檢察院 張攀)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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