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陽春 楊帆
基層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承擔著維護司法權威和法治統一的重要職責。檢察機關處理信訪案件是基層檢察機關作為司法機關發揮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群眾訴求,引導群眾正確表達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體現。
優化信訪管理機制。面對當前我國社會矛盾的新特征、新趨向,基層檢察機關處理信訪案件,建議通過做好日常接訪、強化執法辦案、開展源頭防范等工作,切實化解社會矛盾,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控申檢察部門是各級檢察機關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化解信訪矛盾的責任部門,借助12309檢察為民綜合服務網絡平臺,做好檢察機關日常接訪工作,力爭將違法信訪化解在萌芽狀態;建立應急處置預案。尤其是對發生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來訪事項需注意保護、穩控現場,避免事態擴大,必要時固定相關證據。
完善信訪工作流程。建議檢察機關不斷完善與公安、法院以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機制,在黨委領導和人大監督下,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按照檢察工作整體性、統一性的要求,實行上下統一、橫向協作、內部整合、總體統籌的互通聯動工作體系;推動建立完善與公安、法院等政法單位的檢察監督銜接互動機制,包括建立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聯席會議制度、共同息訴機制、共同開展相關心理教育疏導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等,完善信息共享一體化制度。
構建第三方介入信訪機制。從信訪人群來看,小部分是法律知識欠缺、不懂法律程序或案件管轄,而大部分則是對信訪期望值過高,加之“信官而不信法,信訪而不信法”的偏見,誤認為“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采取哭、鬧等簡單粗暴、甚至極端的方式反映訴求,創新工作方式勢在必行。建議建立律師援助制度,主動邀請律師為法律知識欠缺的信訪人員提供法律咨詢,通過律師與信訪人積極溝通和釋法說理,促使當事人按法定程序合理表達其訴求;實行公開聽證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同堂公開審查信訪者的訴求,廣泛聽取意見,接受陽光監督,處理結果公開答復,實現化解矛盾、解決問題、案結事了。
(作者單位: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檢察院)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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