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以來,針對因故意傷害、交通肇事等造成人身傷害、家庭財產損失,且被害人無法通過訴訟途徑獲得有效賠償,從而導致生活困難的情況,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檢察院主動履行司法救助職能,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盡顯司法溫度。
被救助人梁某某,系被告人劉某某故意傷害案被害人。梁某某與劉某某系夫妻關系,雙方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分居期間,梁某某從娘家回到劉某某家中取衣物時,雙方發生沖突,劉某某用木棒將梁某某雙腿打傷。劉某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檢察機關后以故意傷害罪對劉某某提起公訴,梁某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審判機關判處劉某某有期一年六個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9.8萬余元。
由于梁某某婚后常受家庭暴力,造成身體殘疾,身體損傷需長期治療,所花費的醫療費用被告人劉某某卻無力承擔,二人離婚后梁某某居無定所,無生活來源,日常生活困難。基于梁某某的實際情況,南鄭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在實地調查后,南鄭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梁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條件,且經該院檢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對其發放司法救助金1萬元。為提升司法救助效果,檢察機關聯系所在地婦聯、殘聯、民政、梁某某居住地村委會等部門召開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參加,共同研究對梁某某進行多元化綜合幫扶舉措,當地婦聯將梁某某確定為關愛幫扶重點對象,并協調殘聯給梁某某辦理了殘疾證,檢察機關通過定期回訪切實保障救助效果。(龍陽春 鄭娟)
編輯: 張潔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