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業主多次投訴,但瓦胡同小區西門夜間施工并沒有得到有效抑制。
西部網訊(記者 朱童戈) “永松路陜西商貿學校家屬院內 每晚施工到凌晨2點”“寶雞聚豐一城江山項目每天晚上不間斷地施工 噪音巨大”“鳳城二路與開元路交界處工地長期施工 擾民一個多月”……入夏以來,西部網民生熱線欄目接到有關噪音擾民的投訴一直有增不減。
根據統計,近三個月有關噪音擾民的留言有780余條,一半以上涉及工地夜間施工。有網友稱,夜間施工噪音已經導致他精神衰弱,“讓人更加崩潰的是,我們不停舉報,卻始終沒有什么效果。”
工地半夜噪音擾民被舉報 被查5天后繼續擾民
7月30日,網友岳先生給西部網民生熱線反映稱,西安市瓦胡同小區西門對面的工地長期夜間施工,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有時候夜間施工到深夜,有時候是徹夜施工。”岳先生告訴記者,工地晚上施工主要是在進行水泥澆筑作業。
岳先生提供的圖片和視頻顯示,項目工地上的照明燈幾乎一整夜都開著,從視頻中傳來機器的轟鳴聲音。
8月1日,根據岳先生的投訴,曲江新區網信辦進行了回復,針對工地夜間施工擾民問題,監察人員已現場擋停,并要求該項目認真落實夜間施工管理辦法,禁止違規夜間施工。
然而8月6日,西部網、陜西頭條記者再一次接到了岳先生的投訴。“工地又開始反復夜間施工,今早5點鐘被一陣巨大的隆鳴聲炸醒,我要崩潰了,要被無休止地噪音搞到神經衰弱了。”岳先生說,上次的投訴距離工地恢復施工不過5天。
隨后,記者來到施工工地進行實地查看,發現這是一個住宅小區項目,大部分的高層建筑主體正在進行施工。施工方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夜間施工是為了趕工期,他們也沒辦法。
電子四路翼中心項目施工現場。
電子四路兩處工地夜間擾民 “投訴兩周沒啥用”
“電子四路西段兩處建筑工地夜間施工,機器轟鳴聲音影響我們小區居民正常休息。”家住融僑馨苑的張先生告訴記者,最近一個多月時間,每天晚上,就有從一路之隔的工地上傳來施工的聲音,實在讓人無法入睡。“有時候能聽到類似拆遷鑿墻的聲音,有時候好像是往渣土車上裝渣土沙石和空車廂的撞擊聲,有時候也會出現澆灌混凝土的聲音。”
張先生居住的融僑馨苑東區位于雁塔區電子城街道電子西街路北,夜間施工的工地就在路南小區對面,而市政項目又處于融僑馨苑小區和施工工地之間。
張先生說,除了小區對面工地的噪音外,位于電子四路中段的市政項目也會在半夜發出打樁機的聲音,“這兩重聲音同時發出,基本上一晚上別想睡了。”
“我們小區大約有6000多戶,外圍10棟樓業主受夜間施工影響尤為嚴重,鄰居們也經常在一起說這聲音實在是太吵了。”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們也嘗試過給物業反映過,物業說施工單位屬于小區外圍,物業方無權處理。“我也嘗試撥打環保部門電話反映情況,沒啥用,都投訴了兩周也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在現場走訪中,記者在工地周圍見到了幾位建筑工人,他們告訴記者,“因為要趕進度,所以有時候會進行夜間施工。”
電子四路海綿城市施工現場。
半夜施工為了“趕工期” 打擊只能靠巡查
記者查閱了《西安市夜間建筑施工環保備案管理辦法》,其中明確,因混凝土澆筑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較大型樁的沖孔、鉆孔樁成型;其他特殊原因確需夜間施工作業的,可以申請夜間施工作業。同時,每周夜間允許施工備案不超過兩次,每次備案不超過兩天,累計不超過三天,且不得連續施工。
在記者調查走訪過程中,施工方均稱,半夜施工是為了“趕工期”,那這些“趕工期”的夜間施工項目有沒有按照相關管理規章進行備案?
在電子四路西段,正在施工建設的項目是“翼中心”住宅小區。記者以購房者身份來到了翼中心的售樓部,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最近高溫,一般都會在早上和晚上進行施工,維持工期進度。
在售樓部門口有一處市政工程圍擋,圍擋內部高高立起的打樁機正在工作。記者在施工公示牌上看到,這處工地是西安市小寨區域海綿城市PPP項目II標段。
根據公示牌的信息,記者輾轉聯系到了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南郊中隊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確實也存在夜間施工情況,“項目有施工的進度要求,施工方為了趕進度,有時候會進行夜間施工。我們也多次給施工方下達過停止夜間施工的通知,但相關的處罰權歸環保部門,我們不好約束。”
記者隨后聯系到了西安市環保局雁塔分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盡快安排工作人員到兩處施工工地進行調查,如果真的存在夜間施工的情況,會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而根據岳先生反映的瓦胡同西門天鵝堡小區施工情況,記者再次與曲江新區環保部門取得了聯系。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項目是進行混凝土澆筑施工,為了保障施工的墻體安全,是可以允許進行夜間施工,但是一定要進行備案。
“因為利益的驅動,也確實有工地存在不備案就施工的情況,我們的監察人員只能24小時在所轄區域進行巡查,如果發現建筑工地存在違規施工的情況會第一時間進行擋停。”該工作人員稱,“建筑工地如果在沒有進行備案的情況下第一次、第二次進行夜間施工,我們會現場擋停并對工地負責人進行約談、教育,如果第三次發現夜間施工,我們會根據《西安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進行處罰。”
根據《西安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九條第六款規定:未取得夜間作業證明或者未按照夜間作業證明的要求進行施工的,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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