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徐通過網絡在中介公司西安永亮嘉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協助下租到一套兩室房子,然而沒住幾天小徐的感覺身體有些不適,隨后經檢測這套房屋甲醛超標。然而中介公司稱,退房需要扣除小徐兩個月的房租。
房客不舒服自測發現房屋甲醛超標
10月3日市民小徐在網絡上通過中介公司西安永亮嘉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找到了一套位于西安市長安區新華潤園的兩室房屋。“月租2250元,一次性交3個月的房租還要押1個月的房租押金,以及半個月的中介費。”小徐說,“總共一次性交了1萬余元。”
當天小徐就搬進了這套房屋,然而沒住幾天他就覺得不對勁,嗓子疼,胸悶,頭暈。
“我10月6日買了甲醛試紙測試,結果顯示這套房子甲醛超標,超過了0.5mg/m3,而國標僅為0.1mg/m3。”小徐說,“可我找中介公司溝通此事,他們卻不愿解決。”
中介不解決并稱是租客單方違約
無奈之下,小徐向中介公司西安永亮嘉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遞交了解除合同通知書,明確表示之所以要退租是因為中介公司提供的房間甲醛嚴重超標。
10月12日,即便中介公司未能正面答復小徐如何解決此事,但考慮到甲醛超標會傷害自己身體,小徐開始搬家準備離開這里。
昨日,記者聯系了該中介公司的一位唐姓負責人。
“小徐屬于單方解約,要承擔違約責任。按照公司規定扣除他兩個月的房租。”這位唐姓負責人說。但對于房屋甲醛是否超標,房屋何時裝修,這位負責人并未解答。
記者從該小區物業了解到,小徐租住的房屋是今年9月中旬才進行的裝修。
律師:甲醛超標中介應承擔違約責任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認為:
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目的是為了實現正常居住和使用,房屋甲醛超標,對人體有害,無法滿足正常居住條件,承租人租房目的無法實現,出租人對外出租這類甲醛超標房屋且拒絕退、換的行為屬于根本違約,承租人有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及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之規定,要求出租人解除合同、退還租賃費用并賠償損失。
如出租人對于承租人單方委托鑒定機構作出的甲醛超標鑒定結果有爭議時,雙方可商議共同選定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如無法達成共同選定意見的,出租人也可以在訴訟過程中,請求人民法院通過搖號的方式選定鑒定機構予以鑒定,這種情況下,所做的鑒定結果較為容易被采納。
趙良善建議,公民在權利受損是應該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訴訟其實并不復雜,隨著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實施,很多法院都推出速裁庭、訴前調解等程序,針對案情簡單、爭議額較小的案件,都能很快得到審理,法院的辦案效率也在逐漸提高,所以,面對權利受損時,應該及時尋求法律幫助。記者 謝濤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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