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聞網訊(記者 王萬斌)近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庭利用電話、微信等電子方式調解了一起撫養關系糾紛案件,疫情當前解決了當事人的燃眉之急。
該案系一起變更撫養關系案件。石某與張某離婚后,婚生女小張一直由其父張某撫養。2018年9月張某因家里裝修,石某與張某協商讓小張至涇陽縣石某處生活,張某表示同意。一年后石某提起變更撫養關系訴訟,要求變更小張的撫養權給自己。
一審時張某經法院傳喚未到庭,一審法院依法認定了本案事實,并征詢了小張的意見,小張表示愿意隨其母石某生活。一審法院遂依法判決變更小張的撫養權給石某,張某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中,張某表示一審判決后小張已經回到自己處共同生活,并愿意繼續隨自己生活。二審承辦法官就此問題單獨與已滿10歲的小張進行溝通,小張表示其很為難,但更想與父親張某共同生活。因張某與石某就小張的撫養權問題爭執不下,中院少年法庭決定春節假期后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因突然爆發的疫情,調解只能延期。
近日,張某打來電話,稱小張的學校馬上要進行網上報名,可撫養權尚未確定導致無法報名,其心急如焚。承辦法官劉溪立刻與合議庭成員商議,制定了電話調解、微信確認、郵寄送達的方案。隨后劉溪法官多次電話與石某、張某溝通,引導二人從孩子的實際情況出發,以減少對孩子的負面影響,最終促成二人達成撫養權歸張某、保證石某探望權的調解協議。
之后,劉溪法官加上了二人的微信,通過二人手持身份證拍照的方式確定當事人的身份,將調解筆錄電子版發送讓當事人確認,并明確回復“同意調解協議內容”,以此為依據制作民事調解書,通過郵政快遞的方式郵寄送達,并要求二人隨后補簽紙質版調解筆錄和送達回證,以完善審判程序。至此,本案得到圓滿解決。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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