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確定今年為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宣傳年
本報訊 (記者 董渺 通訊員 王明濤)紀檢監察機關受理檢舉控告的范圍是什么?檢舉控告的渠道有哪些?對誣告陷害行為如何界定、如何處理?……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信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紀委四次全會、省紀委四次全會工作部署,進一步暢通檢舉控告渠道,提高紀檢監察職能知曉率,引導黨員、群眾正確高效行使監督權利,省紀委監委將2020年確定為全省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宣傳年。
處理檢舉控告是紀檢監察機關的基本職能,是黨內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途徑。宣傳年活動將以中央辦公廳印發的《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以下簡稱《工作規則》)為重點,深入宣傳解讀《工作規則》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主要特點;廣泛宣傳紀檢監察機關受理檢舉控告的范圍、渠道,明確哪些是違反黨紀的行為,哪些是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哪些是紀檢監察機關不予受理的事項,積極引導黨員、群眾依規依紀依法選擇便捷的方式行使檢舉控告權利;大力宣傳、鼓勵實名舉報,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確保處理檢舉控告權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推動《工作規則》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助力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宣傳年活動將采取傳統與新興媒體結合、線上線下統籌并行的方式,廣泛運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傳統媒體和公交、宣傳展板等戶外媒體,加大政策解讀力度;深入開展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的“四進”活動,向黨員、群眾發放宣傳手冊,擴大宣傳覆蓋面;充分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策劃制作專題專欄、動漫短片、導航圖、視頻訪談等新媒體產品,用黨員、群眾看得懂、聽得進、易理解的方式,宣傳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引導黨員、群眾從“要舉報”向“會舉報”轉變。
宣傳年活動開展期間,省紀委監委將成立督導調研組,強化對全省信訪舉報宣傳工作的督導指導,適時赴各地調研檢查宣傳年活動落實開展情況,督促形成上下聯動、覆蓋全省的宣傳聲勢,營造黨員、群眾監督的良好環境。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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