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年檢周期進行調整。記者9月30日在西安公安交警車管處長安分所看到,已有群眾前往咨詢和辦理相關業務。
9月30日,西安公安交警車管處長安分所業務大廳,不少市民咨詢和辦理相關業務,長安分所副所長楊柳為群眾解答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年檢周期進行調整等問題,楊柳表示,長安分所已提前安排做好群眾的業務辦理和咨詢服務工作。
據工作人員介紹,新政策進一步優化調整了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車)、摩托車檢驗周期,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超過10年的,每年檢驗1次。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10年內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楊柳介紹,為方便群眾網上辦理業務,公安部已在全國推廣應用電子檢驗標志,廣大車主可以登錄“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檢驗標志,不需要再申領、粘貼紙質檢驗標志。(記者 晁陽 朱娜)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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