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布了《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9號,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為什么要修訂《辦法》?新修訂的《辦法》主要有哪幾方面的變化?在便利旅客出行方面,新修訂的《辦法》有哪些制度安排?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督管理司司長王忠剛進行了相關解讀。
★鐵路快速發展對車票實名制提出新的要求
《辦法》提出,鐵路旅客列車和車站應當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購買車票以及辦理補票、取票、改簽、退票等業務時,應當提供乘車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件信息。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開展車票實名制管理工作,在企業網站、車站服務場所內公告車票實名制管理規定,完善作業程序,落實作業標準。
談到修訂《辦法》的原因時,王忠剛告訴記者,為加強鐵路旅客運輸安全管理,落實《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鐵路旅客車票實名購買、查驗要求,交通運輸部于2014年出臺了原《辦法》。原《辦法》施行以來,對保障鐵路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旅客運輸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王忠剛介紹,2016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對實名制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近年來,隨著鐵路的快速發展,電子車票全面實施,自動實名售票、取票、檢票、驗票等新設備和人臉識別等新技術逐步投入應用,車票實名制管理的外部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亟須修訂完善原《辦法》,并與前不久新修訂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相銜接。
★實名制管理范圍調整為所有鐵路旅客列車和車站
王忠剛告訴記者,此次修訂《辦法》,是國家鐵路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滿足鐵路旅客運輸高質量發展的實際行動;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要求,銜接《鐵路旅客運輸規程》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鐵路旅客運輸安全、便利旅客出行的具體措施。
新修訂的《辦法》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變化:
一是調整車票實名制管理范圍。在原《辦法》對快速及以上等級旅客列車和相關車站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進一步明確所有鐵路旅客列車和車站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同時,對部分不屬于長途客運的公益性“慢火車”、市域(郊)列車、城際列車及相關車站根據實際情況作了專門規定。
二是細化車票實名購買要求。明確購買車票以及辦理補票、取票、改簽、退票等業務時應當提供乘車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件信息。明確通過互聯網、電話、自動售票機、人工售票窗口等方式購票時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種類,增強可操作性。明確旅客丟失實名制車票后的掛失補辦程序。
三是完善車票實名查驗規定。明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對車票記載的身份信息、乘車人及其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核對,旅客應當配合;明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開設人工實名查驗通道,為老年人、證件無法自動識讀、需要使用無障礙通道和其他需要幫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務。明確在旅客列車上的實名查驗要求。明確鐵路運輸企業在旅客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義務和相關防護措施要求。
四是增加法律責任的內容。明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制止擾亂車票實名制管理秩序的行為。對鐵路運輸企業不落實車票實名制管理要求的,明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進行處理;對泄露旅客個人信息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明確鐵路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等情形的責任。
“在總結近年來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我們將實名制管理范圍調整為所有鐵路旅客列車和車站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王忠剛表示,鑒于部分不屬于長途客運的公益性“慢火車”、市域(郊)列車、城際列車及相關車站受設施設備、環境條件等影響,如北京地區的S1、S2、S5、S6等市郊線路,上海地區的金山線,以及服務于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的非長途公益性“慢火車”,確實暫不具備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條件,要求鐵路運輸企業提前向社會公布并說明理由。待上述旅客列車和車站具備車票實名制管理條件后,逐步推動鐵路旅客列車和車站全部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
★明確4種購票渠道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種類
近年來,隨著鐵路的快速發展,鐵路運輸市場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鐵路運輸企業除國鐵集團外,還有一大批地方鐵路公司。為了規范鐵路旅客運輸市場秩序,進一步推進不同鐵路運輸企業間有效身份證件的互聯互通,方便旅客順利出行,國家鐵路局在總結近年來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參考民航、道路、水路等交通行業的做法,在新修訂的《辦法》中明確了人工售票窗口、互聯網、電話、自動售票機4種購票渠道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種類,具體為:
一是在人工售票窗口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含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義務兵證、士官證、文職人員證,海員證,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乘車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外國人護照,外國人出入境證。
外國人因證件到期、遺失、損毀等原因正在辦補換發的,可以使用公安機關出具的外國人簽證證件受理回執、護照報失證明,或者各國駐華使領館簽發的臨時性國際旅行證件,該臨時性國際旅行證件應當附具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簽證或者停留證件。
二是通過互聯網、電話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含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外國人護照。
三是通過自動售票機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出臺多項便民措施確保旅客順暢出行
新修訂的《辦法》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便利旅客出行方面有哪些制度安排?
對此,王忠剛指出,一是推進不同鐵路運輸企業間有效身份證件的互聯互通,在新修訂的《辦法》中分人工售票窗口、互聯網、電話、自動售票機4種購票渠道明確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種類。
二是明確車站要設人工實名查驗通道,為老年人、證件無法自動識讀、需要使用無障礙通道和其他需要幫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務。
三是明確鐵路運輸企業要為無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的旅客提供咨詢服務,并鼓勵鐵路運輸企業通過互聯網、自助辦證設備等方式為旅客辦理臨時乘車身份證明提供便利。
四是鼓勵鐵路運輸企業采用先進設備和技術,積極開展有效身份證件線上核驗,推廣使用自助實名查驗設備,為旅客提供無接觸式查驗服務,提高通行效率。
五是明確部分不屬于長途客運的公益性“慢火車”、市域(郊)列車、城際列車及相關車站受設施設備、環境條件等影響,暫不具備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條件的,可以由鐵路運輸企業提前向社會公布并說明理由。
此外,記者發現,新修訂的《辦法》增設了法律責任條款,第二十五條明確,發生毆打、辱罵車票實名制管理人員,沖闖、堵塞實名查驗通道、相關場地,破壞、損毀、占用相關設施設備、系統等等擾亂車票實名制管理工作秩序、妨礙車票實名制管理人員正常工作的行為,鐵路運輸企業要予以制止,對涉嫌違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行為,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王忠剛表示,這一條款是為了維護車票實名制管理良好的運輸秩序,確保旅客順暢出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再比如第二十九條明確,鐵路運輸企業未提供車票實名制管理必要的場地、作業條件,以及車票查驗和身份證件識讀等設備的,由鐵路監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
對此,王忠剛表示,新修訂的《辦法》增設法律責任條款都是為了督促鐵路運輸企業嚴格落實車票實名制管理要求,為旅客出行創造安全的運輸環境。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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