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滿淑涵)記者4月26日從省民政廳獲悉,為提升城市養老服務質量,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日前制定了《陜西省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激勵機制、評價體系、法律責任等方面進一步規范運營管理,促進養老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辦法》提出,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總體思路,遵循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原則,建立與全省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覆蓋城鄉的普惠型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網絡,讓城市居家老年人就近享受可及化服務。
《辦法》明確,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是指為城市居家老年人開展養老服務的配套建設場所,主要包括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站、小區養老服務站點等。
開展養老服務的事業單位,依法取得工商或社會組織登記的工商企業、社會組織、養老機構,可采取公建委托運營、民營公助、民建民營等方式參與運營和管理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同時,鼓勵社會力量按照市場化方式運營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實現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運營。
《辦法》要求,市、縣(區)每年開展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管理績效考評,每兩年開展星級機構創建和升級活動??荚u指標包括服務種類和內容、服務人數(次)、安全管理、老人滿意度等。按照覆蓋適度、規模合理、充足有效的原則,省級采取以獎代補或后獎補的方式,建立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管理績效激勵機制。激勵獎勵資金主要用于日常運營開支,包括房屋租賃、物業水電、入住老人膳食改善、安全防疫、人員薪酬等。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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