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記者從陜西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我省發布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23-2025年),推進我省“十四五”期間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逐步形成寧靜和諧的文明意識和社會氛圍。到2025年,全省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
優化布局 避免學校、住宅等受到噪聲影響
我省將組織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和優化調整。逐級開展全省聲環境功能區劃評估工作,確保聲環境功能區劃科學合理。
推動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鼓勵西安市等有條件的市(區)開展城市噪聲地圖試點建設,建立試點城市噪聲實時監測網絡,依托噪聲地圖、噪聲溯源等信息化手段,加強噪聲污染防治精準化管控。
強化交通運輸規劃控制,將噪聲污染防治要求作為綠色公路、美麗公路和公路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新建鐵路項目應盡量繞避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優化噪聲敏感建筑物建設布局。統籌規劃醫院、學校、住宅等噪聲敏感建筑物布局,避免受到周邊噪聲的影響。學校、幼兒園合理布置操場等課外活動場地,加強校內廣播管理,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分類施策 鼓勵開展噪聲污染控制工地分級管理
我省將落實工業噪聲過程控制,開展工業噪聲達標專項整治,強化工業園區噪聲管控,推動有高噪聲設備的工業企業項目和噪聲重點排污企業進入工業或產業園區,嚴控向鄉村居住區域轉移,實施重點企業噪聲監管
建筑施工噪聲方面,我省推廣使用低噪聲施工設備,限制或禁用易產生噪聲污染的落后施工設備。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逐步使用低噪聲施工設備。
鼓勵開展噪聲污染控制工地分類分級管理,探索通過評優評先、增加投標加分等機制,推動建筑施工企業加強噪聲污染防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開展重點噪聲控制工地封閉式施工示范建設。
加強夜間施工噪聲管控,鼓勵各市探索實施重點項目晝間通行保障措施,減少夜間施工擾民。
此外,加大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加強公路、城市道路噪聲污染防治,嚴格機動車鳴笛監管。在人員居住密集的城區以及學校、醫院、科研單位等對噪聲有明確要求的單位周邊,開展禁止鳴笛專項整治行動。
軌道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方面,對穿越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城市軌道交通高架段采取加裝聲屏障等措施,并制定減振降噪治理方案推進實施。
提升民用航空器噪聲事件監測與溯源能力,到2025年底,西安咸陽國際機場應基本具備民用航空器噪聲事件實時監測能力,相關結果向民用航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
多措并舉 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文化娛樂、體育、餐飲等商業經營者應對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其他噪聲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
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采用其他持續反復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
推動文化場所寧靜氛圍建設。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場所的選址和室內聲環境應符合有關規范要求,場所內因地制宜設置寧靜管控區域,張貼保持安靜的提示標識和管理規定。
加強公共場所噪聲監管,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但緊急情況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加大對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開展娛樂、促銷、廣場舞、體育鍛煉、網絡直播等產生噪聲污染活動的管理力度。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推進開展文明娛樂、旅游活動。推動地方和行業組織發布廣場舞活動倡議或文明公約,嚴格落實《陜西省全民健身條例》相關條款,加強廣大廣場舞愛好者加強自律管理,自覺遵守《噪聲法》有關規定,避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
完善社區鄰里噪聲管控,推動公開新建居民住房噪聲相關情況。推動寧靜小區建設,鼓勵各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號召居民住宅區自發組織寧靜小區建設,提高居民滿意度,并向社會推廣。鼓勵寧靜小區設置噪聲自動監測和顯示設施。
科技教育 引導環保企業進入噪聲污染治理領域
在加強人才培養方面,我省將認真落實中小學課程中噪聲污染防治相關內容,培養青少年減少噪聲良好習慣。大力培養噪聲與振動污染防治領域的專業技術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提升從業人員技術水平和能力。
依托秦創原等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進行成果轉化,推動建立噪聲污染防治技術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發中心等科研平臺,積極開展科技成果示范、轉移轉化與推廣應用,引導環保企業進入噪聲污染治理領域。
推動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噪聲污染防治宣傳,提高公眾寧靜素養。強化綠色護考行動,為考生創造安全、寧靜、舒心的考試環境。
鼓勵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和市民作為特約監督員,參與聲環境質量改善的監督檢查工作。提倡建設寧靜餐廳、靜音車廂等寧靜場所。鼓勵群眾性自治組織、公共場所管理者等積極組織參與噪聲污染防治相關活動,營造“人人有責、人人參與、人人受益”的社會共管共治氛圍。(記者 高樂)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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