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演出市場管理,規范演出市場秩序,進一步廓清全省演出行業風氣,構建和營造良好的演出生態和市場環境,日前,陜西省文化和旅游廳、陜西省公安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韓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局進一步做好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的規范管理。
記者注意到,該通知主要從演出審批管理、演出票務管理和演出現場管理三個方面進行了強化規范和要求。嚴禁擅自變更演員及演出內容,嚴禁假唱、假演奏等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要求,對觀眾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全面推行實名售票制度,每場演唱會每個身份證件只能購買一張門票,購票人與入場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演出舉辦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門票須對接公安部門身份認證系統,確保每張門票具有詳細的購票人實名信息、購票時間、座位和入場核驗信息等。演出舉辦單位在面向市場公開售票比例不低于核準觀眾數量的85%,對其余15%的門票在演出前24小時進行個人信息綁定,做到“實名綁定、實名入場”。
通知要求,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二手票證的非法高價轉售倒賣活動,全面收集線上線下有關倒賣、炒作票證的信息,一經發現加價、變相加價銷售票證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文化和旅游部門要督促舉辦單位、票務銷售平臺遵守相關規定,堅守職業操守,迭代升級售票平臺防“倒票”、防“搶票”防火墻系統,對“黃牛”使用軟件“刷票”行為可采取拒售措施,并第一時間舉報。
通知要求,舉辦方、藝人經紀公司、工作室等要壓實其在引導粉絲線上線下言行、及時發現舉報違規行為和倡導理性追星、文明觀演等方面的責任。
公安部門、文化執法部門要協同配合,聚焦場外黃牛倒票和“飯圈”亂象,加強聯合執法,維護公共秩序。對粉絲在活動舉辦地舉旗游街、租用戶內外廣告擾亂正常社會秩序等不理性行為,要加強引導,及時勸阻。對場外大規模粉絲聚集,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勸阻疏散。
演出舉辦單位不得發布或者雇傭營銷號發布可能引發粉絲互撕、拉踩引戰等行為的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賞排名、刷屏控評、虛構事實、造謠攻擊等方式進行炒作,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后援集資等方式誘導粉絲消費。(記者 夏明勤)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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