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了2023年度消費維權典型案例,通報的違法行為涉及非法采購藥品、銷售侵權商品、發布違法廣告、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等。
案例一:藥房非法采購藥品
2023年2月,西安市臨潼區市場監管局對臨潼區光明大藥房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購進的5盒修正養脾散,無法提供藥品供貨企業資質和藥品隨貨同行單。
經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鑒于違法所得較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被處以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4萬元的處罰。
案例二:煙酒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2023年7月,西安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在對西安曲江新區森舉煙酒商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正在銷售的6個品牌11個品種78瓶白酒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
經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西安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并處以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罰款8萬元的處罰。
案例三:銷售假冒蘋果手機充電器被罰
2023年7月,銅川市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舉報稱,其在耀州區恒勝通訊部購買的蘋果原裝正品電源適配器和數據線,電源適配器縫隙較大,且標識與正品不匹配。
經查,通訊部無法提供涉案蘋果充電器的供貨商資質、購進票據等相關材料,無法核查商品真偽。經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鑒定涉案產品為假冒蘋果公司注冊商標的產品。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被罰款1500元。
案例四:農業公司發布違法廣告
2023年7月,咸陽彬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線索,彬縣潤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其公司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內容。
經查,當事人發布標題為《蘋果紅了,果農樂了》的文章,內容包含蘋果中含有促進孩童生長發育的細纖維和增強記憶力的鋅元素,常吃不僅能養生健體、補充營養,而且可益智補腦,提高智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被罰款1800元。
案例五:餐館不提供免費餐具被舉報
2023年7月,延安市富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富縣小四川酒家店不提供免費餐具,對顧客使用的餐具每套收費2元。
經查,富縣小四川酒家店只向顧客提供收費餐具,不提供免費餐具。此行為違反了《陜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規定,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3801.6元的處罰。
案例六:燒烤店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
2023年8月,漢中市留壩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反映其在某燒烤店就餐,商家誤認為其一行人逃單,遂將消費者就餐視頻發至微信群,導致消費者在景區購票遇阻、名譽受損。
經查,投訴人一行在燒烤店就餐期間,一人主動結賬后先行離開。店員沒有核實清楚,就自認投訴人一行逃單,遂將投訴人就餐視頻在未做任何技術處理的情況下發至其他微信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當事人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人格尊嚴。經調解,當事人主動向投訴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住宿費、餐飲費等2890元。
案例七:購買家具出現裂紋商家免費換新
2023年11月,楊凌示范區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反映,7月,其在某家具城購買的茶幾和餐桌一直未使用,入住時發現餐桌底座出現裂痕,認為商品存在質量問題,要求退貨退款。
經查,投訴人購買的家具確實存在質量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經調解,當事人為投訴人免費換新。(記者 南江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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