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菁
“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新時代檢察機關履職辦案的基本價值追求。修訂后的《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要求,在更加重視案件質量的同時,要用合理的數量體現辦案“力度”。基層檢察院如何把質量和數量的要求落到實處?筆者認為,應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為理念和價值維度,在“三個度”上下功夫。
一、在認識高度上下功夫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通過“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實現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通過各類學習強化思想認識,深刻領會“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加強新時代法律監督工作的應有之義,是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更是滿足人民群眾法治新期待的內在要求。通過學習,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到辦案質量和效果的重要性。在每個案件辦理中繃緊“高質效”這根弦,牢固樹立“質量是案件生命線”意識、“遲到的正義非正義”意識、全局意識,始終保持“如我在訴”的狀態,經常換位思考,切實推動一體履職、綜合履職和能動履職。
二、在辦案深度上下功夫
(一)實體準確方面。針對不同類型的案件,分類明確需要把控的重點,解決好實體方面的問題。對審查批捕、審查起訴類案件,強化“問診把脈”,必須做到定性準確、證據真實有效;對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執行監督和公益訴訟等監督類型案件,做到問題找得準、說理說得透,監督意見有針對性可行性,讓被監督對象真正信服;對信訪、救助和申訴類案件,切實用好“12309”平臺,深化“雙進”工作,重點做好傾聽訴求、釋法說理、化解矛盾等工作,做到“心結”“法結”一起解,努力讓群眾和當事人滿意信服。同時,認真落實政治與業務融合、未檢案件、生態環境檢察案件統一集中辦理的要求,以融合履職、專門化辦案提升辦案質效。
(二)程序規范方面。要兼顧質量、效率與公正,在法定程序、法定時限內盡量縮短辦案時間,能不退查的盡量不退,避免各環節的拖延、超期,讓公平正義更好更快實現。在落實員額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基礎上,充分發揮集體智慧和檢察體制優勢,強化部門負責人和檢察長(分管副檢察長)對案件的審核把關。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及時提交員額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提請檢委會研究把關,必要時向上級院請示,并落實好“三同步”要求。同時,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師提供全面的權利保障,發揮好案件管理職能,通過流程監控、動態監督等形式,及時發現并督促糾正司法辦案中存在的程序問題和瑕疵,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檢驗。
(三)數字支撐方面。提高辦案質效離不開數字化做保障,檢察機關應以數字技術賦能新時代檢察履職。首先要加快運用最高檢、省院推廣的已經比較成熟的大數據監督模型,節省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因地制宜構建符合地域特點和工作實際的大數據模型。第三,堅持周調度、月分析,充分運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常態化分析研判案件數據態勢和變化,及時糾正偏離辦案質效的指標,透過指標具體研究分析個案,做到舉一反三,在不斷整改中努力提升“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在效果廣度上下功夫
近年來,檢察機關在堅持司法為民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方面的需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對此,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時都應全面考慮“三個效果”,力求整體效果最大化,做到對案件高度負責。通過“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既抓末端治已病,嚴厲打擊相關犯罪;又抓前端治未病,延伸辦案觸角,用好最高檢系列檢察建議,推進訴源治理,推動職能部門建章立制,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在把握好檢察宣傳時度效的同時,深挖檢察業務“富礦”,讓優質檢察業務深入人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作者單位: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檢察院)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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