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陽縣檢察院在起草并征求意見后,與縣法院、縣公安局、縣林業局會簽了《秦嶺生態環境及生物多樣性保護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旨在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最大程度地形成工作合力,持續深化秦嶺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據了解,山陽縣檢察院、法院、公安局、林業局將建立議事協調、行刑銜接、線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共同研判形勢、分析問題、總結經驗,并就依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加強生態補償和生態修復、強化宣傳聯動等事項達成了一致性意見。
《框架協議》的簽訂暢通了溝通渠道,有利于促進司法機關與行政部門良性互動,構建了多方參與、齊抓共管的秦嶺生態環境及生物多樣性保護格局。在《框架協議》起草、簽訂期間,山陽縣檢察院加強與法院、公安局、林業局的溝通聯系,受理縣公安局、縣林業局移交公益訴訟案件線索5件,向縣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3件,促進涉刑事案件蘭花成功移栽51株,促進林業部門開展古樹名木專項保護和病蟲害防治工作。(金鎖良)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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