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市場經營秩序,潼關縣開展多項行動改善市容市貌。
一是整治取締出店經營、占道經營,治理夜市燒烤等。根據《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規定和“鐵腕治霾•保衛藍天”文件精神,印發了整治市容市貌活動的通告、通知等近2萬件宣傳品,宣傳市容管理的相關法規。通過開展集中整治、專項整治、階段性整治和每天三班倒不間斷巡查,取締亂擺攤點、流動攤點、出店經營;治理亂倒垃圾,渣土車揚塵、遺撒等;共計整治全縣主次干道占道經營行為4000多起,發放暫扣單260余份。其中,整治流動攤販占道亂擺賣940多起,整治商鋪出店經營460多起,暫扣商品、物品、廣告旗牌490余件,收到違法占道經營攤販保證書520余份。清理破損無主的各類廣告牌、匾190多塊,橫幅900余條,拆除或取締墻體宣傳畫3000余平方米,取締紅白喜事占道搭棚100余家;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改5000余車次,暫扣200余車次;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處罰3000余車次,警告教育1000余車次。督促60余家夜市燒烤、餐飲服務攤點等全部使用環保無油煙爐具。建成了占地3800平方米的和平路綜合市場一個,收納了100多戶(次)無處安置的夜市燒烤攤、占道經營戶和流動攤販。
二是強化了門前“五包”。要求沿街各類商鋪特別是飲食門店嚴格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制,做到垃圾不落地和不出路。將中心街、和平路確立為嚴管街,禁止廣告出店、堆放雜物,禁止懸掛橫幅、播放高音喇叭等違規經營、宣傳慶典活動。
三是開展違停違建治理工作。聯合交警、藥監、環衛等部門取締金陡街步行街內及東西路口所有瓜果、飲食攤點和夜市排檔及街內違章停放各類機動車輛。拆除了各類違章搭建54處,清理面積約1400平方米,取締高音喇叭擾民200多起,協調住建部門對街內路燈等市政設施進行了全面維護。
編輯: 楊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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