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康市政協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對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部署,根據市政協年度協商計劃安排,2022年5月,安康市政協組織調研組,對全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工作開展專題調研,堅持問題導向,補短板強弱項,建言獻策,夯實鄉村振興根基。
存在問題
(一)防返貧任務艱巨,疫情影響增加了保增收難度。一是疫情對外出務工帶來直接影響。特別是主要收入來源靠外出務工的脫貧群眾增收困難。二是主導產業受疫情沖擊明顯。疫情下產業鏈運行不暢,產業經營不同程度受損。三是因病、因災、因事故返貧風險尤為突出。
(二)鄉村產業發展基礎仍顯薄弱。一是產業培育缺乏持續資金支持。近年來,市本級財政專項投入少,縣級財政投入不足,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參與程度低,部分村集體經濟發展后勁不足。二是農業科技支撐還不到位。農業科技服務延伸不夠,難以跟進農村產業發展需求。三是新型業態有同質傾向。休閑觀光農業、田園綜合體、民俗體驗等新業態發展較快,但存在模式雷同等問題,缺乏彰顯地域特色、人文特點的核心吸引力。四是鄉村人才缺乏。農村鄉村能人、實用人才緊缺,現有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多數由村“兩委”負責人兼任,缺少產業經營經驗和能力。
(三)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短板弱項。一是基礎設施建設歷史欠賬多,形成較大資金缺口。二是基礎設施面上反差大。重建設與輕養護反差大,部分村級道路因災損毀嚴重尚未修復。脫貧村與非貧困村反差大,非貧困村普遍因支持不足,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三是人居環境整治難點待突破。突出表現在鎮村垃圾清運、污水處理和“廁所革命”等方面,設施投入仍顯不足,正常運轉難以保障,日常管理辦法不多。
(四)鄉村共建共治有待進一步強化。一是基層干部對新時期“三農”工作認識不足。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長遠目標、階段任務、實踐路徑、具體政策等,缺乏系統學習把握,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存在“穿新鞋、走老路”的現象。二是基層組織功能還需激發。特別是搬遷安置帶來的基層組織重構,整體上組織功能發揮不夠充分,管理服務還有缺位。三是“三治”融合深度不夠。基層綜治平臺運轉不夠規范;搬遷安置社區群眾在搬遷地的融入度和公共事務參與度不高;群眾還有“等靠要”思想慣性,人情風、操辦風、攀比風依然存在。
意見建議
(一)強化針對性措施,切實防范返貧風險。一是落細保就業穩收入措施。建議延續實行失業保險保障階段性擴圍政策,向參保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性生活補助。強化公益崗位統籌安排,完善“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動態管理機制。強化點對點精準對接,將就業信息匹配到鎮到村到戶。二是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暢流通保供應工作。堅決落實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防止因防控措施一刀切和層層加碼。三是創新防止返貧風險機制。建議設立防貧保險,保費主要由財政負擔,確保因病、因災、因事故群眾百分百參保。資金來源上,允許縣區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對象認定上,以家庭為單位,經村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區復核的程序進行認定;監督管理上,公開公示,穩定銷號。
(二)強化綜合性保障,助推鄉村產業發展壯大。一是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充分用好中省銜接資金以及產業獎補資金和經營主體貼息貸款,優化資金使用方向、結構。建立產業發展評估監督機制,對擬納入支持項目進行風險和效益評估,對風險不可控產業項目及時清算止損、推動資產轉型。完善鄉村集體經濟融資機制,引導金融資源下沉,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鄉村產業建設。設立農業融資風險補償基金,擴大農業農村政策性保險面,提高商業保險服務鄉村集體經濟能力。二是統籌推進農業與新業態融合發展。實行“三統三優三化”,即:生態、黨政、城鄉三統,解決體制機制問題;資源、資本、主體三優,解決主體力量問題;市場、產業、項目三化,解決理念路徑問題,推動鄉村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三是開展鄉村產業科技賦能行動。強化科技對接幫扶機制,堅持把科技專項行動與科技特派員服務鄉村工作相結合,把各領域專家“請”進來,有針對性地開展產業技術幫扶、難題攻關。四是多途徑育才引才聚才。制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計劃,出臺鼓勵大學畢業生返鄉創業的財政支持辦法,點對點動員引導在外鄉賢回歸,投資實體項目,帶動當地產業發展。
(三)強化統籌性推進,補齊鄉村建設短板弱項。一是科學規劃,引導村莊分類發展。將行政村大體按三類劃分,各有側重、統籌推進。一類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產業基礎較好的村,重在建樹樣板,抓好示范;二類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有短板、產業發展規模小的村,重在有序銜接,補齊短板;三類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薄弱的村,重在加強各項設施建設。二是確保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投入。保持中央銜接資金使用渠道基本不變,用足用好國家穩經濟一攬子計劃中對農村道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政策,爭取蘇陜協作項目、陜南發展專項支持。三是深入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推行農村生活有害、無害垃圾分類處理,獎補農村垃圾分類和有機易腐垃圾處理試點鄉鎮。積極探索垃圾、污水處理共建共享、市場化運行、受益付費制度等管理模式,激發農民主體作用發揮。
(四)強化全局性引領,不斷完善鄉村治理體系。一是組織開展基層干部隊伍專題培訓。推進鄉村振興歷史性任務要求,落實“三個轉向”,對縣、鎮、村黨員干部進行鄉村振興專題輪訓。二是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聚焦標準規范,落實組織設置、班子建設、黨員隊伍、作用發揮、陣地建設、基礎保障等要求,把基層黨組織織密建強。聚焦作用發揮,強化基層黨組織教育、引導、凝聚群眾政治功能,推動黨建工作與富民強村、基層治理等中心工作有機融合。三是不斷完善鄉村治理機制。推進“放管服”改革,對直接面向群眾的各類事項依法下放鎮政府,實現縣(區、市)、鎮政務服務事項的全域通辦和全程監督。落實“四議兩公開”、村規民約,調動村民參與鄉村建設、公共設施管護、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的積極性。持續推進“321”治理模式,落實管理網格化、服務精細化,建實用好縣鎮村綜治平臺。四是縱深推進鄉風文明建設。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文明縣城、文明鄉鎮、文明單位為抓手,開展糾“四風”樹新風活動、新民風建設提升行動,引導群眾愛黨愛國、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培育創新德治載體,建立“兩代一委”工作室等平臺,宣傳黨的政策,代言民意心聲,強化思想引領;常態化開展“院壩懇談”“鄉村夜話”等活動,努力形成鄉村建設群眾共建、鄉村治理群眾共治、發展成果群眾共享的良好局面。
編輯: 吳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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