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記者獲悉,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就加強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發出通知,明確收費管理權限,強化收費信息公開,加強收費行為監管,以此推動培訓收費水平明顯降低,堅決遏制培訓機構過度逐利行為,將降費減負目標落到實處,使人民群眾對教育事業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通知指出,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于在我省審批注冊的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其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授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制定。
11月底前科學制定收費標準,各地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以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以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以實現減負降費為目標,科學合理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線上和線下收費標準浮動幅度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不限。
培訓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線下培訓要區分不同班型,分類制定標準課程時長的基準收費標準。各地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的分類標準,標準課程時長,線上為30分鐘,線下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
各地要推動培訓機構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規范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各地市場監管、教育、發展改革等部門,要依職責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要依法嚴厲查處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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