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0日電 據文化和旅游部網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20日發布關于試點恢復旅行社經營中國公民赴有關國家出境團隊旅游業務的通知。通知顯示,2023年2月6日起,試點恢復全國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中國公民赴有關國家出境團隊旅游和“機票+酒店”業務。
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可開展產品發布、宣傳推廣等準備工作。
具體國家名單包括泰國、印度尼西亞、柬埔寨、馬爾代夫、斯里蘭卡、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老撾、阿聯酋、埃及、肯尼亞、南非、俄羅斯、瑞士、匈牙利、新西蘭、斐濟、古巴、阿根廷。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此次試點恢復旅行社經營中國公民赴有關國家出境團隊旅游業務對促進旅游業恢復發展的重要意義。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強化責任意識,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穩妥有序組織實施,切實維護游客安全與合法權益。
做好疫情防控。各地要認真落實“乙類乙管”總體方案要求,宣傳倡導“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理念,指導旅行社嚴格遵守我國與目的地國家防疫要求,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監測,確認自身健康狀況,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護,遵守防疫規定,回國后根據屬地政策落實好各項防疫要求。
規范經營活動。各地要指導旅行社嚴格落實團隊旅游管理各項制度和規范,依法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明確各方權責,及時妥善處理涉旅糾紛。旅行社要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境外供應商、合作商,做好線路設計和產品對接,優化旅游團組規模,提醒游客增強安全意識,投保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倡導文明、綠色、健康旅游新風尚。
加強監督執法。各地要嚴格要求旅行社切實執行“一團一報”制度,及時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準確填報出境旅游團隊信息。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不得違反時間安排或超出國家名單范圍開展出境團隊旅游和“機票+酒店”業務。加強對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合理低價游”、安排旅游者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切實維護旅游市場秩序。(中新財經)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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