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10月20日電題:科技界的“小崗村”改革:職務科技成果產權“突圍”記
新華社記者 吳曉穎
位于成都的西南交通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近期格外繁忙,絡繹不絕的訪客中,除了帶著科技成果來尋求轉化的人,更多是來自全國各地的“取經人”。
作為全國率先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高校,西南交通大學這一被稱為科技界“小崗村”改革的實踐,有助于破解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的權屬難題,推動大批“沉睡”的科技成果走向市場。
一次大膽探路
西南交大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探索始于2010年。
2004年,該校楊其新教授團隊以科研成果“隧道及地下工程噴膜防水材料”申請了6項發明專利,當年就有企業想將這項科技成果評估作價入股該企業。但過了5年,終因職務發明專利權的股權獎勵審批手續復雜,未能成功。
到2010年,眼看專利要過期,學校決定“冒險”一試:對成果進行知識產權分割,將原本100%持有的專利,轉讓給成都西南交大科技園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與該教授團隊共同所有。然后經第三方評估作價500萬元入股企業,教授團隊持有300萬元股份,該大學科技園公司持有200萬元股份。該成果在公司內又經過3年研發,在2014年完成產品化進入市場銷售。
“其核心是破解高校科技成果多、市場轉化率低的難題。”談及改革初衷,西南交大國家大學科技園副總經理康凱寧說,高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歸高校所有,在推動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中,高校有權利但無動力,而有動力、有能力的職務發明人,又無權利進行科技成果轉化轉移。
科技成果轉化被職務所有權問題困擾已久。據不完全統計,中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率約為10%,與發達國家40%-60%的水平有較大差距。記者采訪發現,國內許多學校對職務發明專利只交前3年的維持費,過期后這些成果往往就無人理睬。
這項探索雖有必要,但也承擔著政策風險,還在西南交大校內引起爭議。經過一年討論,學校內部達成一致:科研成果不轉化,才是國有資產的最大流失。
“混改”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井噴”
2015年,作為“國家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之一,四川將改革范圍延伸至科技成果所有權這一核心問題,明確提出支持在川科研院所、高校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
在政策支持下,西南交大的科技成果轉化進入高速推進階段。2016年出臺的“西南交大九條”,明確將職務發明成果由國家所有變為國家、職務發明人共同所有,將“事后股權獎勵”變為“事先產權激勵”。高校與職務發明人可“三七開”共同申請專利,也可按同樣的比例分割高校持有的職務發明專利。
科技成果轉化呈“井噴”之勢。據統計,“西南交大九條”實施后,已完成205項職務發明知識產權的分割確權,通過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評估作價入股,已成立24家高科技創業公司,知識產權評估作價入股總值超1.3億元,帶動社會投資近8億元。
西南交大教授林建輝在權屬改革后成立了天佑路航軌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團隊和學校加起來股份占60%,其中團隊持股占大頭。林建輝說:“我們團隊有200多名專職人員,其中150多名研發人員。8成員工持股,核心骨干成員股份更多。”
林建輝的團隊主要從事高鐵運行中高速旋轉件的主動安全監測,這一領域被視為高鐵安全世界難題。正是林建輝團隊的攻堅克難,實現了我國“旋轉件早期故障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技術突破。
“如果沒有職務發明權屬改革,這是難以實現的。徹底沒有顧慮,團隊才能一心向前。”林建輝說道。
完善“混改”不能停步
今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關自主權的若干意見》。其中明確提出:科技、財政等部門要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為進一步完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制度探索路子。
“取經”者紛至沓來。目前,西南交大在“混改”路上不斷前行,提出“天使前投資”概念,幫助科技成果在從實驗室走向市場途中跨過“死亡之谷”,已有6個項目獲得“天使前投資”。此外,該校正在探索“轉化人激勵”機制,為項目配備合格的“轉化人”,幫助相關公司渡過融資前的階段。
截至目前,“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在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等45家高校、科研院所鋪開。
受訪一線科技工作者表示,鼓勵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試點政策令人振奮,但不容忽視的是,它和專利法的部分條款有沖突,還需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創新,把改革引向深入。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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