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從來不應該在傷害他人的基礎上進行;這樣惡毒的人,請千萬不要用愛狗來說事。”
9月13日,在北京南三環草橋附近某小區擔任物業經理的王明霞在朋友圈寫下這樣的話,針對的則是近日成為輿論焦點的杭州某網紅遛狗不拴繩,還涉嫌故意傷害孕婦事件。
惡犬傷人、遛狗不拴繩、隨地排泄、街頭狂叫……近年來,隨著養犬數量增加,不文明養犬行為頻頻引發社會關注。今年8月初,甚至有人在網絡社交平臺發聲要求毒殺流浪犬和不拴繩的寵物犬。
遛狗不拴繩的恐懼
吳凡(化名)是北京某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他處理過很多因犬吠擾民、犬咬人等造成的鄰里糾紛。“現在人們生活條件好了,社區里養犬的人也越來越多。養犬雖然是個人權利,但也不能不顧他人感受”。
在去年媒體針對2014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中,5%的受訪者稱周圍養犬人能夠做到文明養犬;33%的受訪者認為大部分能做到文明養犬;42.3%的受訪者認為只有一小部分人能做到文明養犬;15.7%的受訪者認為幾乎都做不到。
據山東省某高校學生赫琳介紹,在她居住小區的花園里、廣場上、停車場里,經常能看到犬的糞便,“一不留神就會‘中獎’。有的人在小區花園里給自家的犬梳毛,掉的毛不作處理,隨手扔到地上,風一吹到處都是”。
除了寵物犬的糞便,遛狗時是否應拴繩曾一度成為不少糾紛的導火索。
今年年初,在北京上大學的劉娟便被小區里突然冒出撲向自己的寵物犬嚇到,“寵物犬的主人非但沒有道歉,還責怪我大驚小怪。當時我挺氣憤的,但想到自己是因為實習所以暫時租住在那個小區,害怕得罪人,也就算了”。
今年8月,家住湖北的孟小姐也被小區里的巨型泰迪撲倒。“我出門遛狗是拴犬繩的,遇到一只巨型泰迪突然撲向我家的寵物犬,還把我也撲倒了。”孟小姐說,她爬起來和對方理論,得到的回答竟是——“沒錢買狗繩”。爭執之間,對方頻頻爆粗口,孟女士無奈只好報警。
8月4日18時許,在大連某小區附近,71歲的王老太推著外孫女從外面回來,突然感到腿被什么東西碰了一下,往前走了兩步覺得腿疼,一回頭發現是一只白色小狗咬了自己一口,傷口見血。老人大喊一聲“站住”,白色小狗的主人不但沒理,還抱著狗快步走遠了。
據老人描述,小狗當時沒拴繩,主人是一名30歲左右的女子,她明顯意識到自己的狗咬了人,仍匆忙離開。事后,老人去醫院處理傷口,并注射了狂犬疫苗。
更有甚者,8月14日傍晚6點半左右,廈門市民林先生9歲的兒子在小區大門口玩耍,突然被一只狗撲倒,腿被咬了一口。
讓林先生想不到的是,這只狗的主人跑過來抱著狗離開,連孩子的傷勢都沒問一下。林先生第一時間把孩子送到醫院,醫院診斷受傷程度為三級,為其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前后花費900多元。
之后,林先生通過調取監控視頻看到了事發經過,四處打聽,知道了那只狗的主人的聯系方式。林先生給狗的主人打電話希望對方道歉并賠償,但那只狗的主人不承認是她的狗咬傷了孩子,直接掛掉電話,之后電話就一直打不通。
不過,也有不少養犬人認為拴繩遛狗是基本素質。家住山東的陳女士因為養犬結識了小區里的愛犬人士,大家約定好出門遛狗時要拴繩,“應該要拴繩的,有些孩子和老人是害怕狗狗的”。
北京市民馮碩家中養了一條柯基犬。他認為遛狗時牽引、及時清理犬的排泄物是每個養犬人應該做的。“不能因為養犬就破壞公共環境,給其他人帶來麻煩。我平時不僅會清理狗狗的糞便,還會攜帶一塑料瓶水,把狗狗的尿用水沖一下”。
養狗產生糾紛難處理
寵物犬傷人有多嚴重?
2018年7月18日,21歲的大學生劉顯飛在父親懷里去世,從狂犬病發作到去世僅僅三天。
去世前,他在房間里不停嘶吼,還將病房的床單被罩撕得粉碎。
造成這一悲劇的,僅僅是因為劉顯飛在6月下旬驅趕一只沒有牽繩的小狗時,手被小狗的牙齒刮破皮。
2018年7月,廣東中山年僅4歲半的男童小沛(化名)被嚴重咬傷,面部慘遭毀容。孩子的整個臉部被縫合了密密麻麻數十針,背部、手臂也多處被咬傷。肇事的狗當時就在路邊,由于沒人管,這才釀成惡果。
這一樁樁一件件觸目驚心的犬傷人案例背后,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犬的主人對自己的犬很放心,覺得自家的犬溫順可愛,就算不拴繩也不可能傷人。
“恕我直言,你覺得可愛,但是在別人的眼里它就是危險的來源。天氣熱起來,狗狗發情起來,誰能夠管得住?寵物犬把主人咬死的情況也不在少數,何況是路人?”作為物業管理者,對于無法做到文明養犬的養犬人,王明霞很無奈。
之所以如此無奈,也是因為對于不文明養犬造成的問題,作為物業的王明霞不知道自己的權責底線到底在哪。“比如前一陣子北京連續下雨,就有人在地庫遛狗,業主投訴說車輪邊有狗尿、晚上回家在車庫被大狗嚇到等。因為遛狗時間不確定,我們只能派人勸導幾次之后再貼告示,但收效甚微,我們最后只能是在車庫安排兩名保安專職巡邏”。
在北京市海淀區紫竹院街道某小區從事相關管理工作的瑞贏物業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表達了相似的困惑,“來物業投訴遛狗不拴繩的業主實在太多了,每天業主群里都會有抱怨,有的業主還稱‘遛狗不拴繩真是拿別人的生命在開玩笑’。但我們物業只能提醒、建議和勸說,不能強制業主的行為”。
由于每天投訴的人實在太多了,瑞贏物業還專門出臺了《規勸措施》,其中包括用小喇叭播放養犬規則、保安口頭勸誡;對于拒不改正的,物業公司將形成記錄并進行通報批評。即使這樣,投訴的比例依然很高。
今年5月23日晚10時許,四川廣元市民呂先生帶著妻子、兒子回家時,從小區正門進入,走到一幢樓下時,一條白色大狗突然竄出,直接撲倒了走在后面的3歲兒子,并將其頭部咬傷。呂先生見狀,一腳將狗踢開,并在地上撿起一根木棒,追著將狗打翻在地,直至將狗打死。事情發生后,沒有人來認這條狗。
孩子到醫院縫合了10針,呂先生一直在尋找狗主人,至今沒有結果。有律師認為,如果找不到狗的主人,物業公司將因沒有盡到安全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這樣的說法,物業表示自己也很無奈,甚至向記者吐槽說:“業主不聽勸總不能把業主抓起來吧。”
在采訪中,很多受訪者反映,很多業主在被寵物犬咬傷以后選擇直接報警,但結果也是不盡如人意。
“警察也只是讓對方向我道歉,對方拒不道歉,直到現在,一個月過去了,我也沒有聽到他對我道歉。”孟小姐對記者說。
對此,山東某派出所民警認為,只有出現了傷人事件才能算在治安管理范圍之內。根據規定,行為人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應當作為行政案件,“但如果是沒有傷人,則不好判斷,也沒辦法立案”。
此外,這位民警說,有些地方規定不允許養大型犬、養犬必須辦理犬證等。派出所可以根據規定來管理,但是物業公司也有責任勸說業主文明養犬。“因遛狗引發沖突的太多了。到最后,就成了寵物犬的主人和其他業主之間大打出手,說到底還是人和人的糾紛”。
不過,物業也有自己的說法——無法形成管理標準,只能依靠業主自覺。(趙麗 實習生 馬嘉)
編輯: 孫璐瑩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