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 實習記者 于震)日前,佳縣縣委原書記辛耀峰(正處級)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向西安中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辛耀峰在擔任府谷縣縣長、佳縣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此外,起訴書還指控辛耀峰的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依法應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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